广东公布5宗环境污染案处理结果 40人被追责
南都讯 记者靳颖姝 省监察厅与环保厅前日发布全省十大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省监察厅副厅长张渝透露,去年厅查办5宗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案件,共对40名公务人员追究责任。昨日,省监察厅相关处室负责人透露5宗案件处理情况。肇庆西江支流出现40公里河段氰化物超标,6名领导干部被立案;中山三角镇高平化工区电镀废水污染问题去年11月受环保部通报,中山市、三角镇政府负责人被省监察厅约谈。
●广州一污水处理厂违法上马4人被追责
广州花都新华污水处理厂2008年机构改革前隶属当地市政园林局,该部门建污水厂二期工程时“闭门”设立一套环保标准,导致二期工程无法通过竣工环评验收。机构改革后,该厂又归到花都区城管分局,城管部门在2011年2月1日将没有竣工手续的二期工程投入运行。由于该工程违法,去年9月被环保部、监察部通报。省监察厅启动调查,追究4名责任人责任。
●东莞一电子厂直排电镀废水 责任人被查
东莞千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此前以电子厂名义租下厂房,分租给8家有电镀生产线的小厂,厂区每天产生近千吨工业废水,一半含重金属的电镀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下水道。去年1月,该厂直排含氰电镀废水遭媒体曝光,引起省环保厅、省监察厅重视。追查发现该公司电镀项目设施未经验收即上马生产,省监察厅依法依规处理一批责任人。
●肇庆漫水河剧毒氰化物超标6人被立案
去年1月中下旬,肇庆广宁某金属制品厂偷排含有剧毒氰化物废水进入佛山、肇庆之间的漫水河,导致广宁至三水一线40公里的河流水质异常。省检察院通报,肇庆广宁县环保局原局长欧阳杰、副局长彭广华滥用职权,审核通过并擅自批准该厂从事电镀和金属加工项目,违规同意竣工环保验收。广宁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大队长陈建忠多次发现该厂违法行为却没及时查处。广宁县江屯镇原党委书记谭万亮等为该厂协调环保不合格的问题,先后收受该厂承包人麦某的贿赂。目前,6名责任人已被立案侦查,该企业电镀生产线已被取缔关闭。
●清远一瓷土厂非法开采林场14人被追责
省监察厅去年4月接到举报,清远清城区银盏林场附近有个瓷土厂非法开采,立即指示清远监察部门跟踪调查,发现存在渎职等行为,14名责任人员被追责。清远市环保局等部门责令该瓷土厂立即停产关闭并在原地复绿。去年7月、8月,省监察厅暗访途中去当地查看,没发现瓷土厂死灰复燃的情况。
●中山高平部分电镀厂偷排废水8人受处理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区部分五金电镀厂偷排电镀废水。省环保厅实地调查发现,中山高平化工区园区内电镀、印染企业众多,而各厂环保设施并不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小电镀厂偷排重金属废水现象很多。去年5月,该工业园区的电镀废水污染问题被中山市挂牌督办,但未能完成整治任务。去年11月,环保部公布第三季度全国18个重点污染问题中,高平化工区的污染问题上榜。省监察厅会同环保厅对当地企业非法偷排等违法行为展开查处,追究中山市环保等部门8名责任人的责任。省监察厅还约谈中山、三角镇政府的负责人。
(原标题:40责任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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