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执法 4家农资企业被约谈

10.05.2016  15:4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 因为总养分不合格、产品标识不规范、超范围生产等问题,四川4家农资企业多个样品抽检时被判不合格。5月10日,省质监局约谈了绵竹、什邡、新都、宣汉等地4家农资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三个月内整改完毕并向当地质量监管部门做出整改报告。

3月初,我省启动2016年“质检利剑”春季农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以来,共检查农资企业229家,执法抽样827个,抽检不合格样品92个,立案查处144件,其中化肥立案查处83件。“从执法打假情况看,全省农资质量总体状况较好,未发现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问题。”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总队长车猛表示,但部分农资生产企业还存在 总养分、有效磷等指标不合格,产品标识、委托加工、贴牌生产不规范,成品冒充待检品逃避执法监管等突出问题。

针对化肥生产企业长期存在的标识标注不规范、违法标识的突出问题,今年专项行动中,省质监局首次向全省制定下发了《化肥产品执法“标识标注类”案件办理作业执导》,给基层执法部门提供了查处化肥标识标注参照执行方法。围绕“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监管机制,质监部门通过网上买样取证、受理投诉举报、关注舆情动态等多种方式拓宽案件线索,开展电商农资产品打假,并依托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平台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被约谈企业表示,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守法经营,严把质量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将建立农资执法打假责任清单制度,在新的管理体制下探索和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和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同时,工商、质监等部门还将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扩大案源,对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查。按照农资打假专项工作部署,我省还将以秋种、秋收为重点时段,继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化肥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伪造产品产地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无证生产等农资坑农害农质量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