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被曝行贿青岛31家医院 26%销售流向成迷
17.12.2013 17:0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举报者认为,这些争议金额不仅关乎医务人员个人,还直接指向医院的财务行为。上海医药集团回复本报,一经查实将采取措施。青岛相关医院也称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本报记者 李微敖 北京报道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07.SH/02607.HK,下称上海医药)的一款重点药品,“红源达”,被举报在青岛市内向31所医院和从业人员行贿。爆料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供的详细统计材料显示,在2013年1-6月,共计76.65万元涉嫌不当交易的支出,占到相对应销售收入的26%以上。
举报人称,“红源达”2012年全国销售额约为8000万元,2013年则有望突破1亿元。上海医药方面没有回复这一数据的真实性。但是,“红源达”已发展为国风药业的拳头产品之一,也是上海医药集团确立的23个重点产品之一。
“红源达”为非处方药,通用名“多糖铁复合物胶囊”,是治疗缺铁性贫血的药物。国家药监总局(CFDA)的信息显示,生产此药的中国大陆企业只有上海医药旗下控股子公司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权证简称及代码:青岛中药Q006;下称“国风药业”)一家。进口方面,也仅有由美国克雷默斯城市制药厂(Kremers Urban Pharmaceuticals Inc)生产、珠海许瓦兹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分包装的同类药物,但其注册为处方药。
2013年12月16日,上海医药透过第三方机构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对于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始终抱以坚决杜绝的零容忍态度,对已发生的违反廉政建设问题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等制度实施责任追究,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亦回复称,该院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每盒“结算”7元?
举报人提供了一封举报信和三份相关材料,即指控国风药业“在青岛市部分医院销售药品(红源达)一些相关的行贿明细及数据”情况。
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上海医药已持有国风药业67.52%的股份。2012年,国风药业营业收入7.09亿元,同比增长15.82%;净利润4089万元,同比下降38.21%。201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62亿元,净利润降至770万元。
举报材料中,“附件一”为“医院统方”(统计医院处方)信息,包括三部分内容:2012年5月,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包括东区)销售“红源达”的统方明细;2013年4月,青岛中心医院销售“红源达”的统方明细;2013年4月和5月,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销售“红源达”的统方明细。
这些统方的信息,非常详细,包括开出“红源达”的科室名称、日期(精确到年、月、日、时、分),患者的名字,开出的数量,以及医生的章号或姓名。
由于贫血病人基本各个科室都会遇到,因此,每家医院里大多数的科室,都开出了“红源达”。如2012年5月,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包括东区),有产科、妇科等27个科室的医生,总计向1200多位病人,开出了2189盒“红源达”(10粒/盒,150mg/粒,下同)。
最多的,是一位叫X玲玲的病人,在2012年5月2日,11点11分,被开出10盒“红源达”;一次被开出8盒、6盒的患者,则大有人在。在山东,“红源达”于医院终端的销售价约为38.82元/盒。
2013年4月,青岛中心医院的统方明细,则列举了21位医生的处方情况,他们开出了总计335盒“红源达”。加上该医院其他科室的处方,在2013年4月里,青岛中心医院开出了500盒“红源达”。这份材料还特别注明,“临床结算费”每盒7元,总计3500元。
举报人解释称,“临床结算费”即是给予医生的“回扣”。在此之外,国风药业还要付给医院信息科(信息中心)“统方费”,大致标准为1元/盒。
2013年4月和5月,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销售的“红源达”分别为1394盒、1548盒,国风药业也分别支付了“临床结算费”9758元、10836元。
“材料二”为“医生名单及分类”,其中涉及到三家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三家医院的医生,及他们在2013年1-5月的处方量情况。
国风药业将医生分为4类,分类标准即处方量的情况:其中每月统方数200盒以上的,为A类;100-200盒的,为B类;50-100盒的,为C类;50盒以下的,为D类。
本报记者对“材料一”和“材料二”中,提及的医院科室名称、医生名字进行了验证,除个别书写有误外,均有其人。爆料人称,将医生分类,除了按照处方量支付相应的回扣外,在日常的公关维护中,其策略和待遇也不相同。
占销售收入26%
“附件三”名为“医院考核表”。涉及到2013年1-6月,红源达在青岛的38家医院的销售及“结算”情况,其中有具体金额数据记载的为31家医院,另有7家医院没有具体数据。
材料中涉及的详细项目包括“红源达”在每家医院的上月和当月数据,包括库存、计划、流向、结算数量、结算政策和返利政策等16项内容。其中所谓“医院结算政策”,就是给医生的处方回扣,在不同医院,标准略有不同。
“医院结算政策”标准最高的是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每盒“红源达”给医生的回扣,为8.5元;胶州中心医院,每盒8元;胶州市妇幼保健院每盒6元;其余的28家医院,每盒均为7元。
“统方政策”和“统方费”,则是国风药业为获得医生每个月开出“红源达”的处方量信息,以与医生“结算”回扣事宜,而向医院信息科(信息中心)“购买”处方信息的费用。
举报材料显示,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没有统方费,而青岛四方区医院统方政策为0.5元/盒;余下的29家医院,均为1元/盒。“医院返利政策”只有胶州市妇幼保健院、青岛市第三医院两家享有,前者标准为4.05元/盒,后者为1.688元/盒。
举报人对本报记者解释称,“医院返利是医院向厂家索取的产品返利,(由)医院内部制定的扣率,如果产品进医院销售达不到该扣率就会被医院踢出,尤其是针对销售量较大的产品更是严格执行,这也是医院增加自身利润的常见方式。返利是以现金形式通过医院药剂科,或极少数通过财务科交给医院,但医院不会给任何书面形式的证明。”
这意味着,“返利”不仅流向医生个人,可能还进入了相关医院的账户。
每盒“红源达”的市场售价大致在35-38元之间,在山东省,医院终端零售价一般为38.82元。根据举报材料的显示,国风药业销售给这31家青岛医院的不含税价格(即含税价除1.17),为25.64元/盒或26.63元/盒。
举报材料显示,在这31家青岛医院里,2013年1-6月,国风药业在“红源达”上获得的销售收入约为290万元,与此同时,也向医院和医生支付了总计为76.65万元的“结算费用”。其中最多的一家医院达到14.23万元。青岛市立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第八医院系结算金额较多的几家。
以此计算,国风药业在“红源达”上,向医生和医院支付的“结算金额和返利金额”,可超过其销售收入的26%。
举报人同时表示,其“所提供的数据也只是冰山的一小角”。在上海医药2012年年报中则提及,包括“红源达”在内的集团公司23个重点产品,在2012年,获得了“超过20%以上不等的同比快速增长”。
如何“零容忍”?
对于上述举报的问题,本报记者在12月12-13日联系了上海医药及数家涉事的医院。
12月16日,上海医药透过第三方机构,回复本报记者表示,其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守法经营;公司每年聘请中介机构对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011年至今,中介机构出具给上海医药的内控审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
上海医药公司纪委每年与核心子公司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重点对于经营管理的廉洁自律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子公司层面还制定颁布了相关的营销费用管理办法。2013年7月,公司还对下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的通知》,再一次重申了对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要求,通知中明确指出“严禁公司各单位向相关人员及单位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旅游、消费卡、贵重物品及其服务”。
对于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上海医药“始终抱以坚决杜绝的零容忍态度,对已发生的违反廉政建设问题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等制度实施责任追究,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亦回应本报记者称,对于举报情况,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该院同时表示,为防止违规统计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的“统方”行为,该院于2013年6月24日即已出台《关于加强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规定》,其中,“对于违反规定参与‘统方’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职称晋升资格或缓聘直至解聘,提请取消执业资格,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青岛市第八医院等其他涉事医院,则一直没有回复记者。今年6月以来,多家外资医药企业在药品推广中的涉贿行为,受到纪检司法部门的查处,国有药业和监管部门如何应对类似的指控,将引发多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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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201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