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资质疑答复〔2013〕10号质疑答复

19.12.2013  19:13

 

质疑答复

 

供应商:成都通勤汇嘉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1段22号红瓦大厦625 

邮  编:610041

法定代表人:李洁

联系方式:18683786888

委托代理人:李梅  

联系方式:15108473731 

被质疑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邮  编:610041 

联系人:高曦

联系电话:028-85325825

 

供应商成都通勤汇嘉贸易有限公司认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机系统采购项目(成都市政采招[2013]194号)的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于2013年12月2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于2013年12月2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6.2.1.1数据库服务器集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表述不清、具有倾向性。

二、审查情况

收到质疑书后,我中心立即将质疑书副本送达本项目采购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采购人沟通,并组织专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

(一)关于招标文件6.2.1.1数据库服务器集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关于“机型/数量”的描述,确实存在一定的表述不清的问题,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我们将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详见本项目修改通知。

(二)关于对招标文件6.2.1.1“处理器类型/处理器数量/处理器总性能/内存/内置硬盘”的描述。衡量一个数据库系统运行平台的性能好坏是与整个参与数据库运算的各部分组件性能密不可分的,是应该整体考虑的。本条的描述是从整体角度出发来考量设备的性能,并不刻意强调某个部件的性能好坏,也不特意倾向某一产品。Spec官方网站中可查的、能够满足本条指标要求的服务器产品不下几十种。

(三)关于招标文件6.2.1.1中序号3-9的描述。据了解,有多家厂商都能够有对应的产品来参与本次投标,并不存在指标为某一厂商的某款产品量身定做之说,只要是能够满足招标要求的所有产品都是有效的合规产品。

三、质疑答复

综上,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部分成立。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58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现答复如下:

将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详见本项目的修改通知。

感谢贵公司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我中心会一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欢迎贵公司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中心工作。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