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惩戒“老赖”出新规 12条限制惩失信
16.08.2016 11:35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近日,四川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推进四川诚信建设的意见》,针对法院判决执行难的问题,提出12条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其内容包括行业准入、交通出行和评职晋级等方面的限制。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即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其行为严重影响法律权威和信用环境。此次《意见》的惩戒对象为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所有对象,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12条措施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动车组列车、其他列车软卧以及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担任企业高管;限制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只有当被执行人因履行义务被依法解除“老赖”身份,相关限制才能解除。
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已将解决执行难列入地方考核目标,今年年底前将对“老赖”实行银行存款、车辆、税务等信息的联动查控。(记者张文)
责任编辑:郑玮 来源:人民网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16.08.2016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