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5年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店”100家

10.02.2017  12:33

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药品流通监管为核心,以行业协会为依托,突出示范创建引领,严格创建申报、综合评定、总结推广程序,5年来,全市累计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店”达100家。

药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必须符合“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地址经营药品,确保所购进和销售药品质量安全”等要求,连续3年以上没有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并结合县(区)实际合理确定申报数量。2016年,该局在1000余户零售药店中初选20户,作为重点创建对象并进行指导规范,从诚信建设、企业管理、店容店貌、服务能力等四方面,提升药店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将其作为样板,不断深化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效果。

为了避免创建工作陷入“为创而创”的误区,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打破“药品安全示范店”终身制,持续加大后期监管力度,建立示范店后续跟踪评价及退出机制,定期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及药品质量专项检查,与新版GSP组织实施相结合,确保示范店“质量管理严、制度执行严、专业素质高、服务水平高”,真正发挥其示范引领、模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