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刑事被害人长效救助机制暖人心
四川在线消息(陈灵燕 翁泰能) “谢谢检察官”近日,龙马潭区的刑事被害人张某某,在该区检察院控申部门的帮助下领取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专项金,并为其办理了农村低保,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
张某某的丈夫2006年因胃癌去世,此后张某某一直和女儿相依为命,2013年的一场交通肇事又将张某某唯一的女儿马某夺走,失去女儿的打击让张某某精神恍惚,长期需要药物维持,没有劳动能力的她只得靠打零工和亲戚救济,生活极其困难。因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未予任何赔偿,肇事者在给付了部分丧葬费用后没有能力赔偿。
龙马潭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回访刑事被害人
“我们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该区检察院控申科负责人告诉笔者,自今年以来,该区已累计发放救助金6万余元,为刑事被害人争取到和解救助金20余万元,惠及12名刑事被害者。“为其申请救助金只是一方面,我们还会定期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所需,尽全力帮助他们”,该负责人补充到。
2013年1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平安中国—法治守护平安》栏目专门播出了龙马潭区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长效机制的典型案例。年仅17岁的学生李小花(化名)在放学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成脑干损伤。其语言和行动在苏醒后受到了严重影响,由于肇事者缺乏履行能力,李小花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后续医疗费用其家庭也无力承担。该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为其申请了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后通过回访得知,李小花身体得到一定程度恢复希望回到学校继续读书,而学校担心其回来影响总体成绩不予接受后,通过多次向该学校协调,终于让李小花以不计入成绩的方式回到了校园。
为让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能尽快走出案件阴影,回归正常生活,该院还专门开设了刑事被害人心理疏导,通过谈心、交流,劝慰等方式,随时对心理上受到重大创伤或严重刺激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进行精神救助。
13岁的代某某在被歹徒猥亵、强奸后精神受挫,辍学在家,不和别人交流也不和父母说多少话。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立即派出心理疏导组工作人员前往,在积极申请救助金的同时对其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心理疏导,最终使得代某某及其家人重拾生活的信心。
龙马潭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