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虾馆一年数十万的收益 他送给女友求结婚

07.05.2014  13:08

  包电影院、租直升机、包餐馆、吃烛光晚餐……在这个拼点子和比新意的时代,曾经风靡一时的浪漫另类求婚方式,已经OUT了。前晚,红牌楼一家龙虾馆内,老板蒋先生向女友求婚时,递上一封馈赠书和一把钥匙,承诺将门店以后所有的个人收益,全部赠送给女友,作为女友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此“土豪”的求婚方式,引发网友祝福和感叹,“让无数已婚男女捶自己肋巴骨”。

  “嫁给他,嫁给他……”前晚8时许,龙虾馆内突然传来食客的高喊声。人群中,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单膝下跪,向女友小倩求婚,只见男子手里捧着一张红色的馈赠书和一把钥匙。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小倩的泪水夺眶而出,答应了男友的求婚。

  原来,求婚的年轻男子姓蒋,是这家龙虾馆的老板,今年35岁。蒋先生说,去年1月份,他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关于竹筒饭的微博,引起了小倩童年的回忆,两人随后在微博上进行了长期交流。去年3月,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到了谈婚论嫁之时,他冥思苦想,才想到了赠送门店个人收益的点子。

  针对有人质疑这是炒作时,蒋先生表示,公司旗下17家门店每天销量龙虾4000斤左右,生意好,根本不需要炒作,就算炒作,他完全可以赠送车子或房子之类的物品,没必要将公司的个人收益赠送予女友。他介绍,红牌楼店按销售情况比较好的情况计算,每天卖500斤龙虾,每天现金收入近3万,每月现金总收入90万,其中百分之二十(大约18万)为纯利润,一年纯利润200多万,而龙虾每年4月到9月份销售较好,就算每年按照半年计算,每年纯利润也有100多万,但因为公司有3名股东,他与其他股东之间如何收益分成,并不愿透露。此外公司也可能存在生意不好或者亏本,但他表示,亏本由自己承担,与女友无关。

  27岁的女友小倩则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目前她在游戏公司的月收入3万左右,并不缺钱。她也知道做生意有风险,是盈是亏是个未知数,她说,若门店有盈利,两人共同使用这笔钱,若门店有亏损,她和男友则会共同承担。

  律师

  解读

  实践性合同

  可随时撤销赠与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表示,龙虾馆老板向女友赠送门店的个人收益,从法律层面讲,没有约束力。首先,馈赠书中提到将个人收益赠与给女友,但是门店收益的有无、收益的多少并不能确定。

  而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而文中的馈赠书实际是实践性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在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该赠与合同。《合同法》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男方的个人收益是多少,不能确定,公证处也不会办理这样的公证。

  此外,馈赠书的内容,只是对双方结婚前的男方的收益进行了约定,并没有对双方结婚后的该收益的归属进行约定。如果不对婚后情况做约定,婚后也只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