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管齐下”加快构建城乡联动的劳动维权体系

12.11.2013  12:56

      本网讯(记者 赵陈)“如今政府的这个办法硬是好,再也不愁包工头拖欠我们的工资了。包工头欠我6300元工资,直接由政府发给了我。”11月7日,在巴达高速公路建设工地打工的巴州区化成镇农民赵天明拿着刚刚领到的工资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我市始终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稳增长、促发展、保稳定的重要任务,坚持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坚持促进用工单位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统一,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快建立城乡联动的劳动维权体系。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了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加快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先后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延伸到140个乡镇(街道)、社区,大力推进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域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督促各类用工单位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截至10月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保持在92%、96%以上。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着力农民工问题源头预防和治理,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构建了农民工欠薪处理由属地政府负总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和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承包企业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在切实维护市内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先后在24个巴中籍民工相对集中的城市建立了50个劳务基地联络处、67个农民工服务站,聘请了118名巴中籍成功创业人士专门为在外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和劳动维权服务,有力地维护了在外务工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扎实开展劳动保险监察“两网化”建设,坚持主动监察与举报投诉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就地就近调处涉劳矛盾纠纷的功能,积极稳妥调处涉劳矛盾纠纷。1-10月,全市主动监察用工单位1556户,涉及劳动者22850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538份,为4635人追发工资待遇2673万元,为755人补缴社保费1193万元,涉劳案件数、争议案件数、涉及人数均大幅下降,劳资关系保持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