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财税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居民家庭购房刚需
今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时,如果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且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政府将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3%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昨(1)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表示这是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居民家庭购房刚需。
鼓励贷款给刚需
财政将补助金融机构3%
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居民家庭购买基本住房,四川将对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发放贷款且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十条财税政策措施》已经出台,鼓励金融机构给居民首套刚需住房发放贷款是其贯彻措施之一。也就是,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减轻购房成本
补助总额不设最高上限
比如,市民郭先生第一次购房,选择成都二环附近的一套88平米普通商品房,总价70万元。首付三成21万,银行实际发放贷款49万元,那么政府将给银行补助14700元。“财政补助是发给金融机构的,但受到实惠的是购房居民。”前述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要获得补助的条件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贷款的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提供这样的财政补助,就是希望更多金融机构向居民提供基准利率及以下的首套房房贷,这将有助于减轻居民刚需购房的成本。而事实上,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目前,5年期及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55%,但成都几乎所有银行都不提供基准利率贷款,首套房房贷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以上执行。
对于财政补助的规模,他表示不设上限,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贷款,金融机构都将得到补助。
昨(1)晚,记者从工行四川省分行、农行四川省分行、中行四川省分行等几家金融机构证实,他们已看到这个文件,之前内部还研究讨论过。几家银行都表示,将按照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川内居民首次贷款购房,但具体操作细则暂时还不是很清楚。
一定要看清楚
享优惠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能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住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次购房、自住房、普通商品房。
首次购买自住房不难理解,但什么是普通商品房呢?以成都为例,普通商品房是容积率1.0以上、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4倍以下。(记者 赵素冰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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