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鼓励普通高校高职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

24.05.2015  10:47

    我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鼓励高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

    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博士、副教授)调动“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本报讯(记者 江芸涵)鼓励高校推进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5月22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及办学权利和义务,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激发高校办学活力。

    《意见》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坚持放权与监管同步,概括起来就是“七个进一步支持、三个坚持”:即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科学选拔学生,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开展教育教学,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进一步支持高校扩大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管理使用资产经费,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坚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改善高校自主办学环境;坚持权责统一和规范运行,推动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坚持放权和监管同步,健全高校自主办学监管体系。《意见》共十个部分34条,此前备受关注的人才培养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等热点问题均有回应。

    在“鼓励高校推进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完善高校学分制管理办法,支持高校深化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课教学改革,自主确定学分学时;鼓励高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服务有机衔接;鼓励探索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办法。

      在“落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自主权”方面,《意见》提出,高校可根据精简、效能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高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博士、副教授)调动“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在“建立健全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制度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公布制度。依法建立高校与企业、产业、行业、社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见,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允许高校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合法收入;提高职务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西南石油大学国家科技园副主任钟小红说:“此项改革的意义在于破除制度障碍,充分调动高校、企业和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工作积极性,并且有效组合产学研用各环节要素,顺畅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