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开展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

10.04.2014  11:25

严禁借“托管”服务进行“乱收费

    4月9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鼓励开展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的通知》,强调要以“家庭自愿参加、学生集中监管、活动安全有序”为主要原则,规范开展“托管”服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服务进行“乱收费”。

    “托管”服务是保障学生安全和解决部分家庭的实际困难,对小学阶段学生家长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来校接回的学生,进行集中管理的服务性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识开展“托管”服务的必要性,把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推进。

    关于“托管”服务的收费问题,《通知》指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同时,主动衔接文明办、民政、社区等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多方联手共同开展公益“托管”服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服务进行“乱收费”。对“托管”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学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托管”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在服务区域上,各区(市)县可先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部分学校或社区进行试点,再有计划地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区域内小学全覆盖。在服务对象上,须本着家庭自愿的原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接受“托管”服务,以解决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单亲等家庭的困难。服务形式方面,可利用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社区教育学院等公益性场所,鼓励广大教师、有条件的家长、大学生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托管”服务,内容则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可安排各类社团和课外活动。(记者 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