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取消一批涉企行政收费

07.08.2014  12:40

新华网哈尔滨8月7日电(记者李建平)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黑龙江省自8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停征、合并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并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自8月1日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部门的道路运输牌证(单)工本费和国际道路运输单证费,公安部门的烟花爆竹产品安全检测费,住建部门的环境卫生费和粮食部门粮食交易服务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取消。

此外,质监、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的现行部分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安全监管部门降低了现行安全生产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费标准由每人每课时6元调整为每人每课时5元。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