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超6万“老赖”被纳入“黑名单” 将受到信用惩戒

24.07.2015  22:22

    7月23日,记者从全省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3年10月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实施以来,我省已有6.81万名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受到信用惩戒。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要求,全省对被执行主体藏匿、隐匿财产、恶意降低履行能力、滥用诉讼程序、滥用公司法人制度等五类规避执行行为进行了重点惩戒,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中,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3.4万余人;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3619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6298人;违反限制高消费1775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1190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11万余人。

    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黑名单”后,将受到多方面惩戒:一是各级法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曝光;二是将失信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等征信系统,由银行对其信贷、商业活动进行限制。三是将失信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通报,由这些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对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失信者”,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将被执行人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其因无法购买机票,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泸州被执行人周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被纳入“黑名单”库并公开曝光后,相关信息在其微信朋友圈中不断转发,其朋友及生意伙伴纷纷询问了解,银行也打电话告知将其纳入征信“黑名单”,周某被迫于当天主动联系法院的案件承办人,立即兑付案款3万元,并表示剩余款项分5个月全部付清。

    昨日,省法院公布了集中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既有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也有被执行人被刑事立案后,主动履行了义务,被酌定从轻处罚的。这些拒不执行判决者,即使被判了刑,仍不能免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