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涉旅安全检查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24.09.2014  16:51

  加强2014年秋季旅游旺季暨“十一”黄金周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州县联合对德昌县旅游旅游市场进行了检查。

  9月19日,由州旅游执法支队焦万库副支队长、王志勇副支队长及管理科科长王杜磊与德昌县旅游局局长李建明、副局长苗春红等领导,深入到东云阁大酒店、皇朝大酒店、昌达旅行社、螺髻阳光度假村等重点涉旅企业,按照行业规范,重点检查了食品卫生、特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宾馆酒店客房防艾标示标牌、安全套、温馨提示、客人物品存放安全度、防艾宣传手册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旅行社组团情况、旅游合同的签定及执行情况、旅行社电子行程单的使用情况、保险的购买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旅行社未按国家旅游局要求购买指定的江泰保险。东云阁大酒店各种应对预案建立不完善;冷、热水未张贴标示;房门无窥视镜。皇朝大酒店logo违规使用五角星标志、总台处物品保管安全性差、电话彩铃违规宣传4星级酒店;螺髻阳光度假村指路牌未加彝文和英文、别墅电视线裸露、凌乱等。

  

  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指导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通过此次检查有效督促了涉旅行业的规范、诚实、守信经营,有效整顿了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了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