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8日宣判 黄父希望维持原判
2014年2月18日,被告人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
去年2月18日,受害人黄洋的父亲黄国强(中)走出法庭。
被告林森浩二审最后陈述
“今天,我选择了上诉与自我辩护。对于结局,我不敢有所奢望。如果我侥幸还有机会,我将在后面的日子里竭尽全力地补偿你们,服侍你们终老;如果我还是走了,那也只是我的报应,希望你们能从丧子之痛的阴影中走出,好好地活着。或许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们将为着自己的过错而赎罪。同时,我也希望,千千万万的年轻人能从我身上吸取到教训,引以为鉴!……”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陈志整理报道
5日下午,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微博获悉,1月8日上午10点,将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5日下午3点,受害人黄洋的父亲黄国强也接到了二审宣判的通知。他表示,二审开庭后,一直在家中等待结果,目前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能够维持原判,并早日走出这一段“折磨”黄家人近两年的伤痛。
相对于黄家人的等待,林父则显得有些忐忑。据悉,林父将于1月7日到达上海,同时,林森浩的两位代理律师,还将在7日进看守所再次会见林森浩。
二审焦点>>
1、是否是故意杀人?
被告林森浩在陈述上诉理由时,坚持“愚人节开玩笑”的下毒理由,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和杀人故意,自己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的液体进行了稀释。
2、所投毒物是否是“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提出,林森浩获得的毒物二甲基亚硝胺系非法制作,“按照书本上的方法做的,又放置了那么多年,林使用的时候,它还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
检方指出,本案鉴定作出了黄洋符合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我们认为是充分的。”
3、黄洋死于爆发性乙肝?
辩方法医证人胡志强称:黄洋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多器官衰竭死亡。
检方鉴定人员表示,黄洋的尸体鉴定报告是5位专业鉴定人的一致意见,都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导致肝肾多器官损伤衰竭而死亡。
法院公告>> 本月8日 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
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件发生后,去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认为,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12月8日上午10点,该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二审庭审现场,被告林森浩在陈述上诉理由时,坚持“愚人节开玩笑”的下毒理由,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和杀人故意,自己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的液体进行了稀释。此后,双方就“是否是故意杀人”、“所投毒物是否是‘二甲基亚硝胺’”、“黄洋是否死于爆发性乙肝”等焦点展开辩论。庭审至当日晚上11点33分,历经逾13小时的审理,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束。
2015年1月5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微博获悉,1月8日(本周四)上午10点,法院将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对话黄父>>
希望维持原判 一家人早日走出伤痛
对于二审宣判的日期,昨日下午3点,黄洋父亲黄国强也从林森浩的代理律师唐志坚处电话获得了此信息。
昨日下午5点,黄国强在接受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接到消息后立即准备前往上海,“目前还没订到票,但争取要赶在7日前抵达上海,要去听宣判结果。”从事发到现在,黄国强夫妻俩多次往返上海。这对年迈的老人,身体也大不如从前,都因疾病在服药。一直支撑他们的,就是要为儿子“讨回公道”,希望“惩凶追责”。
对于黄洋事件来讲,黄家人始终还未走出伤痛,甚至到今日仍难接受这样的事实。黄国强告诉记者,至今一年多近两年的时间,中途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无数次被提及此事,夫妻俩的大部分时间也奔波于此事,已经在心里成了深深的烙印,难以忘记,也很难走出这段阴影。在去年2月的一审过后,黄国强夫妇认为此事能够告一段落,尽量开始新的生活,可未曾想到会有二审的风波。
“二审之后,一直在荣县老家等(结果)。”黄国强所说的“等”,是因为此事带给了一家人巨大的伤痛,盼望能够早日结束。对于结果,黄国强表示,“希望二审结果能够维持原判,这也可以让我们走出这一段难忘的记忆,开始新的生活。”
与此同时,林森浩的代理律师唐志坚已经将宣判日期告诉了林父。相对于黄家人的等待,林父则显得有些忐忑,表达也不清晰。据悉,林森浩的父亲将于1月7日到达上海,而两位代理律师将在7日进看守所再次会见林森浩。道歉求情>> 他能免死吗?
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前,大众关注的焦点是林森浩会不会免死。曾有复旦同学们为林森浩说情,他自己也亲写下两页多的道歉信,但另一方面就是被害人黄洋的父亲决不接受,坚决不宽容。那100多位同学写的这种求情信,包括他给黄洋父母写的道歉信,会不会对司法判决起什么作用?
复旦学生联名“求情” 专家:对判决无影响
一审宣判一个月后,复旦学生将一份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递交上海市高院,随后又寄出学生签名的声明书,并附带了部分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请求信写道,林本人必须痛彻心肺地忏悔,如果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者父母尽孝赎罪,复旦学生同时恳切表示,“我们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他的父母。”
而面对复旦同学的求情,黄洋的父亲依然表示不能接受。黄洋父亲表示:“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来进行判决,不应该受其他的什么左右,来求情就给改判,这个我们是不能行的,不能答应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表示,因为联名信是在案件发生之后的事情,不会起多大的作用。像100个同学联名信,它相当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一个姿势,法院可能会关注,但是不会对判决有什么大的影响。
林森浩手写道歉信 专家:谅解能影响量刑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事到如今,我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今年3月14日林森浩曾手写道歉信,希望通过代理律师转交给黄洋的父母,但得到的却是黄洋父亲的拒绝,黄洋父亲说,“信里面还不是真诚,还是说是开玩笑的,一直在为他的罪行狡辩,我不接受他的道歉。”
林父说一审判决后,他找到黄洋父母在上海的暂住地,去当面道歉被拒绝,之后又两次前往四川自贡黄洋的老家去道歉,但是都没能和黄洋的父母见上面。“他总是拒绝,也不听电话,也不怎么,后来我没办法,就去买了点东西到黄洋的坟上敬一点香。”林父也感到无奈。黄父说他知道林父两次来过四川,但他不想见对方。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表示,如果被害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形成一定的谅解,对量刑,特别像死刑判决是有相当影响力的。但类似的案件当中,像同学这种关系其实取得谅解也是相当困难。
新/闻/回/顾
2013年4月1日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复旦大学报案。上海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12月8日上午10点,该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2015年1月8日上午10点,该案将在上海市高院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