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在台涉违法打工被列为管制对象 5年或禁入台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陈明宇 环球时报记者 崔杰通】韩国偶像团体EXO前中国大陆成员鹿晗赴台湾拍摄综艺节目《我去上学啦》,却被爆出持自由行观光签注,涉嫌违法打工。3日,台湾“移民署”召开记者会称,《我去上学啦》剧组只有鹿晗持自由行入台证,未来会将他列管,5年内恐不得入境台湾。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移民署”在3日的记者会上称,鹿晗此次来台是持自由行观光签注,结果被检举在台拍摄节目,因为尚无法确定鹿晗是否领有台湾相关公司的薪水,所以只能认定他“来台从事的活动,与申请许可目的不符”。当天下午,“移民署”又称,调查后确定鹿晗是申请观光签注赴台,他将被列为管制对象,未来5年都不能再来台湾,但两年后可申请来台工作。据剧组人员转述,鹿晗签注是透过大陆旅行社办理,但旅行社弄错来台事由,应该申请“专业短期签注”。鹿晗本人也觉得很无辜。
自由电子报称,此次鹿晗团队来台,共有8名艺人与十多名大陆籍、台湾籍工作人员,只有鹿晗一人持观光签注来台。“移民署”官员称,想不通鹿晗的经纪公司怎么会出这种差错,“整团都没事,只有鹿晗违规”。
据了解,鹿晗此次到台湾,是前往华冈艺校拍摄由北京爱奇艺、浙江卫视共同制作的节目《我去上学啦》,重温校园生活。“星光云”报道称,节目组3日早上临时停止拍摄,鹿晗也将提前离台。该节目组入住的饭店工作人员透露,节目组已办理退房,著名包车追星的小黄司机也在其粉丝专页透露节目组3日下午走,鹿晗则是4日离开台湾,让原本预定6天5夜的台湾行被迫中断。另据“中央社”报道,华冈艺术学校教务主任3日表示,接到节目组通知,当天的拍摄行程取消。报道称,《我去上学啦》节目组原定3日继续在华冈艺校拍摄,早7时校外开始聚集粉丝及媒体,但直到9时仍未见节目组及艺人。
《我去上学啦》节目组先是3日凌晨发表致歉声明,表示因经验不足,未能办妥相关手续;紧接着下午又发声明称,台湾“移民署”已明确表示“非法打工说”不成立,闹出此次风波是因为所有艺人的证件都由节目组统一负责办理,艺人仅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因此是节目组的作业失误令艺人受到牵连,特地再度道歉,“关于艺人皆有合理的安排,外界无需担心”。声明还说,为了保护艺人、安全录制,拍摄工作已经暂停,节目组会尽力和各方沟通担当责任。
《自由时报》3日称,26岁的鹿晗并非首次来台,去年年底他曾为了宣传电影来台,当时是以“专业人士”方式提出申请。按照正常程序,应该是鹿晗所属经纪公司向“移民署”提出申请,“移民署”将其申请资料交“文化部”审查,审查通过后,“移民署”才发给他入台许可证。据台湾“移民署”统计,这类非台湾籍艺人来台签证或签注与实际行为不符的案例过去也有。两年前,被称为“香港性感女神”的模特林嘉莉,以观光签注来台却接下棚拍活动,最后遭遣返香港。马来西亚籍艺人巫启贤20年前、港星李心洁17年前,都曾因类似状况遭强制出境,并限制来台。
鹿晗粉丝纷纷表示伤心。《自由时报》称,花美男的外形让鹿晗拥有大批粉丝,他也是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及《我去上学啦》的固定班底。《中国时报》3日称,鹿晗在和杨幂搭档演出的《我是证人》中首演男一号,他更加入张艺谋《长城》剧组,星路顺遂。报道说,不少台湾学生此前都在为能和鹿晗等明星一起上课而兴奋不已。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政治研究所所长张文生3日对《环球时报》说,从目前信息看,鹿晗的入台证件申请类型应该不是故意出错,有可能是疏忽,也有可能是不了解台湾的相关规定,还有可能是申请工作签注时间来不及,就采取了变通手法。他认为,对两岸交流,台湾当局更应该从情理法三者结合的角度来处理;签注事件明显是关于个人的,按规定处理就可以了,没必要闹得很大,将其高度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