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矿难瞒报事故相关责任人被控制

21.07.2014  22:08

  新华社哈尔滨7月21日电(记者程子龙、王凯)据黑龙江省鹤岗市政府提供的相关核查材料,7月5日发生在鹤岗市兴安区的煤矿事故,事故发生矿井并非兴成煤矿井,而是此前被关闭、正在被兴成煤矿整合且未允许生产的原益兴煤矿井。

  经认定,发生事故的煤矿是隶属于兴安区于2009年12月被关闭的原益兴煤矿,在“十一五”三年关井期间,兴成煤矿通过购买的方式关闭整合益兴煤矿。

  鹤岗市政府提供的材料显示:“整合方案已得到省有关部门联合批复,现正在办理预划界手续。”有关政府煤监人员表示,此矿井目前尚未允许生产。

  经公安部门询问,7月5日,有20名工人在井下作业。18时30分,在副井下部4段处回撤铁棚子时发生冒顶事故。事故发生后,值班矿长组织煤矿当班工人对被困矿工实施营救。至7日上午9点,将全部受困人员救出,其中当场死亡4人,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1人。伤亡人员已赔偿,遇难矿工遗体已火化。

  目前煤矿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完)

 

文章关键词: 鹤岗矿难 矿难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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