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鸳鸯"南充"拓展业务" 假警察派出所门口被识破
民警查获的警服、警衔、警号等。
南充市营山县一对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在一次偶遇后成为“露水鸳鸯”,穿着买来的警服,冒充警察在营山县城检查建筑工地、小旅馆。当两人乘坐火车来到南充准备“拓展市场”的过程中,不料却在下火车“踩点”时稀里糊涂来到派出所门口,最终被民警识破落入法网。25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获悉,两人因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24日下午5时许,华凤派出所民警蒋旭走出派出所门口的街道上,就迎面遇见一男一女两名“警察”。蒋旭发现这两名“警察”身上的两个可疑之处:一是着装不规范。因为按规定,目前全市民警均已换上冬季执勤服,但两人却依旧穿着春秋执勤服。二是警衔佩戴不规范,虽然看上去约40多岁的男警察佩戴着二级警督警衔,但与他年纪差不多的女子却佩戴着二级警司的警衔,这与她的年龄极不吻合。在交流中,两人支支吾吾,也拿不出任何证件。蒋旭果断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经搜查,民警从两人随身携带的塑料袋中,发现了制式衬衣、警衔、警号等物品,随即将两人带到询问室分开进行询问。
李某很快承认自己假冒警察的违法事实。民警查明,男子邓某,现年49岁,营山县双流镇人,曾经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女子李某现年44岁,营山县朗池镇人,丈夫是农民。两人都是小学文化程度。据李某交代,今年7月,两人偶然结识,本有家室的李某抛夫弃子,辞掉餐馆的工作跟邓某生活在一起,过起了“露水鸳鸯”的生活。10月,两人到成都购买了警服、警衔、警号后回到营山,对一些建筑工地、小旅馆进行“检查”,长期在小旅馆免费居住。
12月下旬,考虑到营山的建筑工地、小旅馆去得差不多了,邓某决定到南充“拓展业务”。12月24日,两人坐火车来到南充。一出南充火车站,邓某就带着李某迫不及待地来到华凤街道办的在建工地“踩点”。不料,两人却在此过程中被细心的民警识破,露出马脚。目前,违法人员邓某、李某因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至于两人其他犯罪事实,警方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张文敏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杜强实习生彭敏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