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海萍调研泸州法院工作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王永丰) 12月1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到泸州中院调研指导,并与部分在泸的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学锋陪同。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海萍参观了中院审判大厅、少年审判法庭、法警支队、诉讼服务中心等,查询了执行公开平台,听取了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学锋的工作汇报。
2012年以来,泸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省法院提出的“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战略目标,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目标,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把泸州法院打造成为了“公正廉洁、规范文明、工作一流、环境优美、人民满意”的先进法院。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深化审判管理、风险防范、文化建设三项工程。
狠抓规范化建设,提高法院工作水平。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全方位的规范化体系,以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夯实法院基础、促进公正司法,努力打造“规范化工作、精细化做事、网格化管理”的泸州法院名片。
狠抓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保证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突出抓好审判管理。2013年1-11月,全市法院案件质效继续保持全省法院前列,七个基层法院案件质效全部达到一流水平。
狠抓文化建设,提升素质、转变作风。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基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文化建设促进队伍作风转变和能力提升。
狠抓司法服务工程,发挥司法保障职能。自觉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当中,依托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狠抓司法为民,创新、落实便民措施。全市法院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完善便民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狠抓“人民满意人民法庭”争创活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两年来,泸州中院被全国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今年被省法院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评为“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 ”。
在听取了部分在泸的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后,王海萍指出,泸州法院基础好,队伍强,内部管理精细化。下一步就是要把这些精细化传递给群众,以让人民群众更满意为思路和重点,增强司法的公开、公正,增强科技的支撑和保障,努力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的“三型法院”,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下,把司法公开更上一个台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充分肯定泸州法院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相关要求
会上,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感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泸州法院关心与支持,充分肯定泸州法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全市法院工作以此次调研为新的起点,在原来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讲话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学锋汇报泸州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