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首发21封律师函 偷逃通行费可能“封顶”追缴

30.10.2015  09:34

    

10月4日从眉山站驶离成乐高速的皮卡涉嫌偷逃通行费。

    10月28日,一封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律师函,从成乐高速公司寄出。“某先生/女士,2015年10月4日,你牌号为川K58***的机动车辆在通行成乐公司高速公路路段过程中,涉嫌未缴纳通行费,限你于2015年11月15日前至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收费稽查队接受调查……”

    这是四川省高速公司首次针对“追讨逃费”发出的律师函。今年国庆假期,全省各高速“逗硬”,严查7座以上小客车偷逃通行费。成乐高速公司率先试水,向至今无法联系,尚未补缴通行费的21位车主,发出了律师函。

    近4千车逃费全省首发律师函追讨

    “这21辆车算涉嫌偷逃通行费,因为不排除套牌车的可能。”成渝公司稽查监控部经理华毅说,“这种逃费,和故意冲关还有点不一样。

    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的通行费,高速公路收费站“抬杆放行”。少数8座、9座客车,甚至一些轻型普通货车,开始钻“不发卡抬杠放行”的空子,蒙混过关。今年国庆节,我省高速路网启动了专项稽查工作,专门针对20多个常见品牌的90多种小型客车。

    结果,10月1-7日,全省有3970辆车假冒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逃费,高速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挽回了损失342163.5元。现场没能够追查的,高速公司通过视频取证,联合交警部门进行追缴。其中,仅成乐高速就已经有31辆车辆补缴通行费,追回9818元通行费。

    到10月底,我省高速下属4条高速(成渝、成自泸高速成仁段、成雅、成乐)尚有近百辆车辆的通行费没追回。“都是电话打不通或者是不接电话的情况。”公司决定在成乐高速率先试点,发出21封律师函,追讨通行费,这也是我省高速公司首次“逗硬”发出律师函。“效果好的话,我们将会推广,2016年春节也继续采用这种方式。

    偷逃通行费可能“封顶”追缴

    “能不能免费,其实驾驶员自己心里最清楚。”华毅说,这21辆涉嫌逃费的车辆,除了19辆川字头外,还有两个是贵州、河南的牌照。其中还有4辆“车主姓名”登记为单位,分别下属夹江县水务局、夹江县汽车运输公司、四川荣馨商务有限公司、眉山市金锣食品有限公司。慢镜头回放中,这些车辆在经过收费站时,都没有丝毫减速,直接驶离了高速。

    “律师函明确,11月15日是最后的期限。”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英说,如逾期未接受调查,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高速公司将有权把车辆列入“黑名单”,拒绝其上高速公路通行,并对车主按偷逃通行费处理。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一旦被认定为“偷逃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单位可以按照联网内最远端的驶入站到本站的距离收取车辆通行费。也就是说,如果从攀枝花的收费站溜出站,可能要被追缴从广元棋盘关到攀枝花的通行费。今年国庆,高速公司追缴的单车最高通行费为807元。

    列入“黑名单”会如何?

    华毅透露,拒不调查的车辆,将被列入高速公司内部的“黑名单”,以后会面临着“数罪并罚”的情况。为了起到警示作用,高速公司正在研发自己的软件,一旦把车辆牌号录入系统“黑名单”中,以后该牌照的车辆通过收费站时,系统就会通过摄像头识别并警示收费员,拒绝该车辆上高速。(记者 王浩野)(图由成乐高速公司稽查大队提供)

    21个涉嫌偷逃通行费的车辆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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