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下车捡钱被撞伤 赔了身体自己还要担责

31.07.2015  11:29

  血泪教训

  昨日,南充市嘉陵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这起案件其实就是乘客和司机可能为了占点小便宜,在高速路上冒险停车,下车捡钱,没有意识到高速路上存在的危险,以至于发生后来的交通事故,对于乘客唐芳和司机武佳来说,可谓得不偿失。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司机和乘客的最好做法是报警或提醒前车注意。

  法院:

  捡钱乘客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却下车到高速公路车道内捡拾人民币,不但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而且严重危害了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存在严重过错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一大主要原因。搭她的司机在事故中的违法和过错行为与她的严重过错行为相当,二人行为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如果高速路上有人抛撒百元大钞,你会不会下车去捡?这起发生在成南高速上的真实案例或许对你有一些警示作用——

  去年,一名乘客在成南高速上看到前面车辆朝路上撒钱,下车捡钱时被后方来车撞伤。因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该乘客将其乘坐车辆的司机和撞伤她的司机,以及两车的承保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南充嘉陵区法院审理判定,捡钱乘客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却下车到高速公路车道内捡拾人民币,不但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而且严重危害了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她和搭载她的司机共同承担事故主责,共同担责70%。撞伤她的司机担责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