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四川高速公路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将达259个

26.01.2014  10:25

  21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三)》(以下简称《公告(三)》)。全省高速公路在第一批确定的208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基础上,从3月1日起,新增51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

  《公告(三)》要求,全省高速公路新增的51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设置有货车专用通道和固定式计重设备,从3月1日12时起,货车进站必须经专用通道计重检测,并由现场执法人员确认后,方能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其余通道禁止货车通行。

  全省高速公路除经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二)、(三)》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外,其余收费站禁止装载货物的货车通行。军用货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未装载货物的空车不受此限,可以通行。

  据了解,货运车辆须严格按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一)、(二)、(三)》规定通行高速公路,对不按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新闻背景

  208个收费站 货车计重驶入

  2013年12月18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二)》,规定从2013年12月2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确定208个收费站准许货车计重驶入,149个收费站禁止货车进入。

  (交总宣记者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