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速交警发布清明出行提示 侵走应急车道严查

27.03.2015  13:28

  本报讯(记者 李丹)今年清明小长假4月4—6日期间,7座以下小客车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3月2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发布清明小长假期间省内高速公路出行提示,预计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较平时增加30%以上。高速交警建议,如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道路拥堵或缓行时,请驾驶人按照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疏导行驶,不要随意穿插或强行超车,以免发生严重交通堵塞和道路交通事故;去往离市区较近的墓区或景点的群众,请尽量搭乘公交车或拼车集中出行。

  清明小长假期间,高速交警将增加路面巡逻趟次,在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路面拥堵状况、处置交通事故的基础上,严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大型车辆长时间占用小车道等违法行为。

  小长假期间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高速交警将按照“先抢通,后处理”原则,实行快勘快撤,迅速恢复道路畅通。如果发生轻微擦挂和追尾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右侧护栏外,使用手机和数码相机拍照,然后再将车辆移动至应急车道内协调或报警;如果车辆无法移动的,应在事故现场后方150米-200米距离摆放警示标志,然后报警等待救援。为提高事故现场处理效率,小长假期间高速交警只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登记清理,涉及事故责任划分等事宜的,统一在节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