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推行“十公开”

26.12.2013  11:21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研究生 招生 信息公开的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规定执行,其中包括特殊考生资格、录取程序等,公开信息将主要通过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分别发布,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核”的原则,完善各级各部门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

高校招生 信息“十公开”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咨询 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