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祁晓玲带队参加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研讨培训会

20.10.2015  17:1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推动审核评估工作稳步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于2015年10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主办了2015年第三期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研讨培训会。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的主管校领导,教务处、质量保障与评估、发展与规划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等40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培训。我校副校长祁晓玲带领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吴岩作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新时期评估制度》的专题报告,对把握高等教育新形势、全面理解新时期评估制度、精准把握审核评估方案、高水平做好学校评建工作等进行了深刻解读;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陆国栋作了《审核评估标准内涵解读》的专题报告,就新一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标准和内涵进行了深入讲解;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厦门大学副校长邬大光作了《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践》的专题报告,对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淮阴师范学院校长朱林生作了《高校审核评估的组织与实施》的专题报告,对如何有效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南京大学副校长谈哲敏作了《审核评估与教学改革》的专题报告,就如何建立健全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体系等进行了深入探讨;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信息处杨婧作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与质量常态监测》的专题报告,就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进行了系统讲解。会上,与会代表还围绕审核评估相关问题与专题报告专家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互动,主讲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通过本次研讨培训,我校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与新时期评估制度以及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标准内涵有了进一步理解和把握,通过与其他高校的深入研讨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明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重难点,科学有效地指导和调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顶层设计,对下一步全面推进我校迎评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部署安排,我校将于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目前正在制定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实施方案,并将于近期启动迎评创建工作。


副校长祁晓玲与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研讨培训会

    【新闻背景】

  201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明确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2013年,教育部正式公布《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明确提出“审核评估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新形势下,总结已有评估经验,借鉴国外先进评估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新型评估模式,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旨在推进人才培养多样化,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并明确指出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评估范围等。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