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满3年最高奖补6000元/学年

30.03.2018  09:24

 

      (记者 吴平)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就业满3年,最高可享每学年6000元学费奖补。记者3月2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以此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和鼓励其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
    奖补对象为2014年毕业并在2015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的、且首次就业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在以往年度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米易县、盐边县、平武县、北川县等77个县(市、区)。“基层单位”为上述区域内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城关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但不包括金融、烟酒、通信、电力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也属于奖补范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4月28日前进行在线申请,审核、公示及资金发放在8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