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业设置不能只热衷于做“加法”
· 徐娟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全国和各地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电子商务、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动画等前几年颇为时髦的专业榜上有名。然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热门”专业就业遇冷,另一方面很多高校申报设立新专业的热情反而不减。(《人民日报》10月15日)
201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从2013年起,高校可以根据专业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这一政策的本意是尊重高校自主办学、自主发展,同时也有利于高校适应市场需求来培养人才。
然而,一些高校却片面强调“做大做强”, 在专业设置上大都着眼于只做“加法”,鲜有主动做“减法”者。今年,共有61所高校在一年内申报设立7个以上的新专业,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黑龙江科技大学竟然一下子申报在2015年新设立56个本科专业,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学院等7所高校,也都申请在明年设立10个以上的新本科专业。
每一个新专业的设立,都不是一件小事。对于高校来说,设立新的专业,意味着要有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多方面的配套资源。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有如此多的高校申请设立10个以上的新专业,这不禁让人怀疑,这些学校是否有相应的能力。
再进一步看,高校如果没有正常的专业退出机制,不仅现存过旧甚至被淘汰的专业依旧在招生,新增的“热门”专业若干年后即便市场需求饱和,也难以退出。其结果,只会造成高校规模一再膨胀、盲目扩张,加剧“就业难”。
在一些教育发达国家,学校很少随意设置专业,不仅要准确判断市场需求,还要受到教育管理部门、企业、学生方方面面的掣肘。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建议书等形式影响专业设置,也可以在学校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自主选择甚至设置专业。
我国高校的专业设置,学校的设置权很大,这也是高校在专业设置时热衷于做“加法”而不愿做“减法”的重要原因。在高校尚未与市场完全对接的当下,切实改变这一现状,不仅需要高校自身转变观念,更需要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用工单位、高校学生三者应有的作用,增大其话语权,赋予其否决权,使高校专业设置的“加减法”做得更为科学、更加合理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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