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十五条”助企业发展 公司注册“先上车后买票”

17.01.2014  17:24

        中新四川网1月16日电 (周迪迪)16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获悉,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正式公布《关于助推三次创业促进市场主体又快又好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的十五条意见拟通过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手续、放宽住所及经营范围限制等多项做法,降低企业注册准入门槛;通过推进品牌发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等做法,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

        在“十五条”《意见》中,成都高新区对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扩大尝试,将筹建登记政策沿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方向推进了一大步。

        “我们主要面向个人从事通用航空、运动飞机飞行培训。”成都创业者孙权如说,这是个方兴未艾的行业,正常办下来至少要两年;公司筹备期间涉及大量资金进出,如果手续不完整,办不了工商执照,则无法作为市场主体开展筹备工作。“成都市高新工商局支持下,先给公司发了筹备期的工商执照,允许我们开展正常的筹备工作,‘开张’时间缩短到了半年。

        这只是成都市高新工商局尝试优化登记注册流程的案例之一。“相当于让企业‘先上车后买票’,”成都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登记从“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表面上只是改变了注册的一个步骤,实质上体现了政府对待市场主体的思维转变。

        同时,在公司注册资本方面,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意见》把“零首付”的范围和时限进一步拓宽,允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下的公司“零首付”注册,六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可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即可;出具验资报告不再作为注册公司的必要步骤;在企业住所登记方面,《意见》也提出了放宽限制的做法。

        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外,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即可登记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同时,允许同一地址作为多家企业的住所。据成都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对从事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的创业企业意义尤为重大。

        《意见》提出该区将打造“天府网商虚拟产业园”,以吸引网商落户,从而推进高新区网商集约集群化发展。据透露,该产业园已着手涉及相关政策、制度、流程,实施开展登记试点工作。这在中国西部尚属首个。

        此外,除上述降低注册门槛、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等做法,《意见》中还提出,争取企业名称核准权限、深化完善并联审批、全面推行个体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制度、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以及鼓励广告产业发展等内容,以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