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招专项计划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

03.08.2015  08:32
目前,四川省2015年的三个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已圆满完成。其中,国家专项共录取考生3199名,超额完成招生计划22名,高校专项计划录取315名,地方专项计划录取1200名,不少贫困地区的学子通过专项计划实现了上名牌大学“零的突破”。 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学子上重点高校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重点学校学生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针对四川地区整体经济欠发达,贫困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聚集地较密集,考生总体人数多、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的现状,教育厅与省级相关部门,结合四川实际,采取多种举措来保证专项计划的落实,让精准扶贫政策真正惠及四川贫困地区的广大学子。 充分调研,周密部署。省教育厅、公安厅、扶贫办、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座谈及调研,广泛征求市、县两级招考办意见,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为依据,研究部署了四川贫困地区高考扶贫政策。省招考委、省教育厅为确保专项计划精准扶贫,对原有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即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联合把关,严审资格。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省招考委与教育厅、公安厅、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考生户籍、学籍等资格的审核办法,完善了教育、公安、统计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把关的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真实准确。 实行配额,普惠考生。四川省按照全省年度专项计划总数和有关市州连片扶贫县当年高考报名人数占全省连片扶贫县高考报名人数的比例,确定各市州文理科配额并分配到相关市州,各市州录取配额由省招考委通过《招生考试报》等渠道统一公布,让不同贫困地区的考生都能享受到专项计划带来的实惠。 宣传到位,信息公开。为了让这项高考扶贫政策家喻户晓,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高考指南》、《考生必读》、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采取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公示,加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鼓励贫困地区学子踊跃报考,确保专项计划发挥更大的政策引导作用和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