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最高可获财政补助500万

10.06.2014  09:42

  本报讯 (记者刘春华)6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新增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将一次性获得中央财政500万元资金补助。

  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要求,我省开展了201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第二批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评审,最终认定自贡市高级技工学校、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张志发(冷作工)、陈曙光(金属热处理)、何金华(家电维修)、李家民(酿酒)等4个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中国十九冶高级技工学校、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阿坝州职业技术学校、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德昌县职业高级中学等8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有关政策,中央财政将对每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省财政将对评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至此,我省已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1个、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8个。

  原标题: 全省新增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