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帅研究生为躲避父母抢超市昨日宣判:入狱2年2个月

23.11.2013  12:41

本报持续关注的“研究生为躲避父母抢劫超市求入狱”一案,昨日下午经青羊区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高某抢劫罪成立,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抢的超市女店员听到判决后,泪如雨下,她不断地说“我没有救到他”……

直击

昨日下午2时许,高某在被告席站定。尊重他的意愿,他父母及亲友昨日均未到庭,而是在法庭旁的一间茶楼里等待结果。

高某当庭认罪,其律师也认可抢劫罪名。不过,高某的犯罪动机、自首原因和精神障碍对行为的影响,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关于作案动机 否认“为了找钱嫖娼

公诉人出示的高某归案后向警方的多次供诉中,均表示其作案动机是为了找钱嫖娼,而不是后来称的“为了摆脱父母”。

但是,高某当庭否认,称当时自己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让自己的抢劫行为看起来更合理,不然就“进不去”。他说案发前一天下午,他身上还有2000多元现金、多张卡上都有钱,不可能为了嫖娼去抢劫……律师出示了高某的存折和银行卡,证明他并不缺钱。

律师还出示了最先接待高某自首的高新西区派出所警官的采访视频,警官表示高某对他们说的抢劫原因也是为了摆脱父母。

●关于自首 否认“不得已自首

在公诉人出示的高某最初向警方的供词中,就高某是“蓄意”自首还是不得已自首的表述是:高某是因为不小心将有其姓名、居住酒店信息的押金条“遗留”在现场,认为迟早会被抓,才自首的。

高某当庭表示,这段供述也是为了使抢劫看起来更合理,事实是他故意把纸条放在了柜台上,还提醒被抢的营业员留意。

●关于精神障碍 承认自己精神压力大

庭审中,高某反复提到父母对他的精神伤害,但他也承认,有时候是自己想得太多,精神压力太大。

他向法庭请求,是否能够通过努力,让他继续完成学业。他说他现在已经是研三,答辩论文有一个期限,如果时间长了,论文就过期了。

判决

家属表示想上诉

昨日下午3时30许,法院当庭判决。高某抢劫罪成立,他在案发后主动自首,且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好,遂作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

代理律师冷云松表示,从挽救这个孩子,如何更有利于他回归社会的角度来说,他认为判决还是重了。

当高某父母得知判决结果时,也同样感到意外,表示将上诉。但冷云松表示,是否上诉将在会见高某后决定。

【震撼一幕】

昨日庭审中,一名女士数次落泪;得知判决结果后,她更是泪如雨下。她,不是高某的亲属,而是高某抢劫案的直接受害人,超市店员王芙蓉女士。

被抢者为他流泪

在得知高某的经历后,王芙蓉就一直放心不下,她不希望这个孩子就这么毁了。她不仅为高某出具了谅解书,还专门请假来为高某作证。庭审中,王芙蓉证实高某当时是故意将押金条放在柜台上,并对她们说:“这个给你们。”她说,高某没有恶意,他抢劫时刀都只露出很小一部分,且刀尖一直朝天,没有对着她们。

被抢者主动抱他

得知宣判结果后,王芙蓉流着泪,不断地说“我没有帮到他,没救到他”。当高某被法警带出法庭时,她叫住高某:“你还认识我吗?”高某回答:“认识。”王芙蓉含着泪问:“我可以抱抱你吗?”高某除了一个“”字,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眼泪却止不住流了下来……

成都晚报记者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