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帅抢劫案明日在青羊法院开庭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颜雪 实习生 陈凌寒 王之镔)6月23日凌晨,成都青羊区同盛路一家24小时营业超市被抢。抢劫者主动留下有真实姓名的住宿票,并在案件发生几小时后主动自首。据了解,抢劫者24岁,为成都知名高校在读研究生,长相英俊,1米82的个头,手上从不缺钱,女生眼中典型的高富帅。他自称是为了摆脱父母的约束,想过“有尊严、有自由的生活”。今日,记者从青羊法院获悉,明日这起案件将在青羊法院进行初审。
今日法院初审开庭 律师称父母不出席
今日,获悉“高富帅抢劫超市案”案件开庭消息后,记者第一时间到达成都市青羊法院,工作人员表示第二天确实有一起刑事案件公开审理,时间为早上10点半。
记者致电陈晓的辩护律师——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万,他确认了开庭消息:“肯定会开庭,但父母不会出席。”对于庭审现场的辩护意见,刘万表示要根据开庭情况再定夺。刘万以案件尚不稳定为由,没有谈太多。
记者致电陈晓父亲,对方表示谢谢关系,婉拒采访。“一切情况都请问我的律师,我已经交给他处理了。”同时,陈爸爸表示未能见到自己的孩子,“我现在只能通过电视上见他,到哪里去见我的孩子呢?”此前,记者联系陈爸爸时,对方表示很想念儿子,“我想我儿子,想见他。”
被抢超市老板不知情 超市方写下谅解书
记者再次达到同盛路被抢的24小时营业超市时,超市负责人李涛并不在现场,超市内的工作店员表示,此前陈父曾多次来超市,和李涛交流,最近的一次为上个月。联系上李涛时,她表示对于明日的开庭消息并不知情,“没有人跟我说过,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庭。”
“他的父亲上个月前来,就是为了对超市表示感谢,说此前多次麻烦。”李涛透露。
“和抢劫事件相关的两位直接当事人都已经辞职。”李涛表示。事发后,陈晓的父亲和代表律师去过超市表示歉意。“他的父亲很震惊也很意外,完全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李涛回忆道,“他的父亲也很歉意,发生这样的事给我们超市方增加负担。说了不久他的父亲眼眶都红了。”
“后来在看到由华西司法鉴定中心开局的《精神鉴定书》后,超市方还给陈晓写了谅解书,有店长签字和超市盖章。”李涛写了代表超市方的谅解书交给警方。“他不是穷凶极恶的人,如果可以挽救他,尽一点力量也好。”
对于陈晓的犯罪动机,“听他爸爸说,陈晓老是觉得他父亲在监视他。”李女士说道。从小的陈晓就很优秀,有一次陈晓很喜欢一些玩具,第二天回家,发现玩具全部被父亲拿去送给亲戚家的小孩了。“直接的导火索好象是陈晓失恋了。”李女士透露道,“陈晓喜欢上一个女孩,但两人没成,对初恋的他刺激很大。”
案情回顾>>>>>>
6月23日凌晨3点过,同盛路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迎来一名身高1米8,戴眼镜、背肩包的年轻人。超市工作人员对这位高个子年轻人很有印象,这个年轻人此前就来过超市两次,每次买完东西还说谢谢,很是斯文礼貌。
和前两次不同,年轻人拿出了约10公分的美工刀,要求收银员王女士拿出钱来,“我不会伤你们,我只要钱。”王女士下意识关掉收银台抽屉。看到抢劫者跟自己女儿年轻差不多,主动劝说:“如果你缺钱,我可以给你200块。”抢劫者没有“领情”,试了试拉开抽屉,未果后直接走到收银台内侧,开始把货架上的烟往挎包里装,搜摸约二三十包,放在口袋里。而紧挨着烟的一排排白酒“丝毫无损”。另外将柜里的零钞约800元带走。
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抢劫者离开超市,走过街口打车离开。让王女士想不到的是,抢劫者故意留下了写有自己真实姓名的住宿票,还在当天中午投案自首。“当天来认现场的时候,你根本看不到其他抢劫者的样子,他的样子还是很轻松,心情也不错,看起来不像是抢劫过。”超市负责人李涛回忆道。
抢劫者陈晓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陈晓是成都某高校的研究生,从北京来成都读书的他并不缺钱,刚刚读大学时,父亲担心他要谈恋爱和开生活,往他一张银行卡上存了10万元。抢来的烟被他丢掉了,只留了一包最便宜的:因为平时他就抽这个牌子。
事后调查得知,陈晓因无法忍受父母在其住处安装监控,偷看手机通话记录和QQ记录,故意抢劫超市又去公安局自首来对抗父母的严管。经过华西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确认陈晓患有精神障碍。
律师说法>>>>>>
陈晓的行为到底情况如何?记者咨询了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律师,曾兴圣表示:陈晓手持美工刀的行为对超市人员起到胁迫的作用,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定义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量刑较重,一般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处罚的情节,还可能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