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五心行动”,加油鼓劲

16.08.2018  08:20

 

脱贫摘帽攻城急,三军将士战犹酣。值此关键时刻,我县开展“五心”行动,为脱贫摘帽工作人员加油鼓劲。

一、“容错纠错”“放心行动。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越是关键时刻越是需要担当、越是需要创新。我县切实实行“三包容、六追责”机制,划清“包容”“追责”界限,让脱贫攻坚干部大胆、放心开展工作。三包容:即包容对政策标准理解虽有偏差,但指出问题后能立行立改的;基层积极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对上级通过督查信访等渠道收集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挽回影响的予以包容。六追责:即对蓄意隐瞒、阻止发现问题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显失公平公正的;推卸责任、不敢担当、临阵退缩的;不主动作为、整改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同一区域、同类问题数量较大且反复出现的;对上级通报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没有主动举一反三、没有自查自纠、仍然出现的,予以追责问责。

二、“保障后勤”“安心行动。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县强化后勤保障让驻村工作队员安心工作。一是保障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每年每队2万元,保障日常开支;二是保障各种补贴。对驻村工作队员按每人每天50元发放伙食补助费,按规定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报销往返交通费;三是缴纳人身意外保险。驻村工作队队员派出单位按照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为其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三、“锻炼人才”“信心行动。 继续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发现使用人才的重要阵地。一是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要旗帜鲜明地交流重用或提拔任用,在职级晋升(岗位竞聘)、公务员遴选时优先考虑;二是受到市级以上综合类表彰(表扬)或评选为省市两级优秀第一书记、优秀驻村工作队队员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原则上要提拔使用。暂不符合条件的,待条件成熟后及时提拔。

四、“机制激励”“温心行动。 脱贫攻坚主体是乡镇,村组很关键。从实际情况看,很多村组干部、尤其是贫困村村组干部已经成为了全脱产人员,付出与报酬不对称。为进一步发挥村组干部作用,我县建立村组干部脱贫摘帽一次性奖励机制。以在职村组干部为考核对象,按村干部2000元/人、组干部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考核奖励,在全县脱贫摘帽认定后进行考核兑现。钱不多,但让人感到温心。

五、“合理休息”“舒心行动”。 五加二”不是本意,“白加黑”不能成为常态,县委、政府要求各乡镇要按照劳逸结合、张驰有度的原则,改善工作条件,合理安排休息。一是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的同时,统筹安排好轮休;二是改善办公条件。要求各村活动室必须安装空调、饮水机等设备设施;三是下乡必备藿香正气液、伞等防暑药品、物品;四是党委、政府一定要抽时间开展各种活动,让工作人员调整状态、疏解压力。

五心行动”,既有激励,也有保护,更体现人性关怀,充分调动各级工作人员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有力推进了我县脱贫摘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