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
01.03.2016 23:10
本文来源: News.Sina.com.Cn
中新社西宁3月1日电 (孙睿)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西宁市地处青藏高原东端,2015年总人口逾231万人。近年来,随着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排放不断增多,加之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脆弱的生态环境,西宁市区大气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性好转,开始受到扬尘、雾霾等大气环境问题的困扰。
据记者了解,《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八章84条,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据,坚持源头治理、协同管控,强化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双控’制度。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的违法成本,对部分违法行为实施‘双罚’,即同时处罚违法单位和相关负责人。”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伟民说。
作为青藏高原地区最大的城市,从2013年开始,通过锅炉“煤改气”、机动车“油改气”等措施,加之城市绿化率不断提高,西宁空气质量总体趋于改善。据西宁市环保局统计,西宁市201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1天,2014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5天,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283天。
“以前西宁没有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填补了空白。希望2016年西宁市的空气质量能更上一个台阶。”西宁市大气办工作人员李文君对记者表示。(完)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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