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8月纪检立案增长近4成 高于其它试点水平

16.09.2014  06:01

  本报记者 卜凡 深圳报道

  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在广东的推进已经成果初显。

  广东省纪委近日披露,今年1-8月,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12776件,同比增长58.7%;立案7395件7521人,同比增长38%,其中厅级干部59人,均创该省历年来的新高。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因此,在今年4月,中纪委圈定河北、浙江、河南、广东、陕西5个省和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海关总署3个部委进行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广东是唯一一个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该项改革试点的省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从1-8月查办的案件来看,广东省立案的同比增幅远高于全国8个试点的平均水平。

  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解读时说,按照习惯性程序,地方或是基层纪委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必须先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得到同意之后才能进行初核,如果案件线索的处置和案件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那么就能够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形成制约,从体制上解决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

  据广东省纪委近日披露,试点开始后,广东省纪委就已成立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任组长,归口协调案件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表。

  与此同时,改革试点期间,广东省纪委还通过内设机构整合和资源优化,将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办案人员达到机关总人数的50%,而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办案人员占比分别达到60%、70%。

  根据广东省纪委披露,试点中,广东省纪委坚决支持各级纪委以“双报告”为抓手保持相对独立的线索初核权,提出全省线索初核率要达到28%,成案率要达到65%。

  上述举措让试点开展后广东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率等指标大幅增长。

  正式开展改革试点以来,即今年5-8月,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139件,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长61.2%,其中市级纪检监察机关621件,增长99.7%,县级纪检监察机关3436件,增长57.5%。

  而据8月底,中纪委网站披露的全国推进同类试点的情况,今年4月至7月,8个试点单位共初核26125件,平均的同比增长为25.1%;立案21856件,同比增长18.6%。

  除了发现问题后立案以外,广东省的试点还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希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阶段。数据显示,今年1-7月,广东全省谈话函询人数已达1518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全国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结束,届时有关方面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出台《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5年全面推开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原标题:1-8月广东纪检立案增幅近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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