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照高考等考务管理

20.01.2017  09:31

近日,从教育部获悉,针对目前我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管理不够严密科学、考试安全还存在隐患和漏洞等问题,教育部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章制度,严格依规实施考试。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提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务管理工作负责,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工作职责,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以及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防范水平。

  意见要求,要严格监考巡查,加大对考场实地和网上巡查力度,防范、制止并如实记录违规行为。要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实时传送标准化考点网络监控图像,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