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家上千万骗购经适房 法院判其退还房屋

10.12.2013  16:53

庐江县一男子王某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有关部门调查时却发现,王某家庭富裕,有公司、有汽车,身家上千万。房产局认定王某在申报经适房过程中存在骗购行为,责令其退还房屋。王某不服诉至法院。昨日,记者从庐江县法院获悉,法院支持房产局的行政决定。

2009年5月6日,王某向庐江县房产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载明:王某一家四口人,家庭年总收入1.8万元,租房居住。庐江县房产局经审批公示后,2010年12月14日,王某购得了庐江县庐城镇惠民小区的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初,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之前,王某与妻子钱某拥有一家科技照明有限公司,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有一辆货车和一辆小轿车,不符合取得经适房保障的条件,存在骗购行为,责令其退还房屋。王某不服,向合肥市房产局申请行政复议。今年8月26日,合肥市房产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庐江县房产局所作的决定。王某又向庐江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庐江县法院审理认为,经适房的购买对象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王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徐明泽 张传广 本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