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骗保涉案5000元以上移送司法 举报最高奖10万元

13.09.2016  14:08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重要的民生保障,但一些单位和个人采取欺诈、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屡有发生。

    昨(12)日,四川省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联席会议在省公安厅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骗保涉案5000元及以上,就要移送公安机关。特别是在案件多发的如医保领域要实施严打,不得以违约处置代替司法移送。

    13种骗保类型 多是伪造或虚构证明材料

    据四川省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2606.3亿元,总支出2256.9亿元,累计结存3539.7亿元。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采取欺诈、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有组织的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活动。

    骗保的情况具体包括13类:虚构劳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虚构、伪造、非法更改证明材料,违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违反政策规定,有意隐瞒事实,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证),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有意隐瞒实情,继续冒领或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隐瞒、编造病史,伪造、非法篡改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病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用票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冒名住院、分解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虚记费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药品、套靠医疗保险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虚构事实真相、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违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非法更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死亡或丧失享受资格,有意隐瞒实情,继续冒领供养亲属抚恤待遇;以及其他骗取行为,等等。

    建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社保违法最高奖励10万元

    据省公安厅副厅长王雄介绍,自2015年以来,全省共立案各类社保欺诈案件50余起,破获2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5人,挽回社保资金600余万元。

    不过,公安机关打击社保欺诈犯罪仍存在侦办难度大、打击效果不理想;联络机制不健全、信息交换不够畅通等问题。从侦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社保欺诈犯罪存在手法隐蔽、单笔交易金额小、历时周期长等特点,骗取社保基金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黑色产业链条。

    不过,四川省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4月份建立,成员由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卫计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组成,形成打防结合的整体合力。

    此外,人社部门将通过设立举报信箱、电话、传真、电邮、网站专栏等形式,建立监督平台和举报奖励制度。举报骗保案件,每案最高奖励额度10万元。(记者 王垚)

责任编辑:吴俊凡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