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马儿遇车祸身亡男子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04.05.2014  11:23

  4月18日下午1时30分,一辆空载的大货车行驶至成新大件路双流县应天寺路口右转弯时,与同方向在其右侧直行的一辆无号牌电马儿相撞。骑电马儿的男子范某某(52岁)和后座上的李某某(48岁),系家住胜利镇应天寺7组的一对夫妻。据交警调查显示,事故中二人均遭到货车碾压,经120出诊医生确认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邹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于当日被双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行刑事拘留,4月30日被双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昨日,市交管局通报了这起事故。交警介绍,经过司法鉴定,范某某骑行的电马儿,由于质量和时速超标,被鉴定为机动车(两轮轻便摩托车)。但范某某本人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构成了无证驾驶。此外,电马儿一方还存在未登记上牌且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交警经调查认定,大货车转弯时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通行,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邹某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范某某则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成都商报记者 王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