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撤销39个“驻蓉办” 整合驻外办13个
其中,保留驻外省办事机构44个,保留驻成都办事机构50个,撤销驻外省办事机构27个,撤销驻成都办事机构39个,整合驻外省办事机构13个。
保留“驻蓉办”50个
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川办发〔2015〕29号)为指导,四川从今年4月启动对市(州)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精简和整合,如撤销县级政府设立的驻成都办事机构,撤销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成都办事机构等。
公布的名单显示,按照上述清理原则,全省共撤销驻省外办事机构27个,包括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合江县人民政府驻浙江办事处等;共撤销驻成都办事机构39个,包括自贡市大安区投资促进局驻成都招商分局、富顺县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等。
经过清理,确定保留的市(州)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94个,其中驻外省办事机构44个,驻成都办事机构50个。
个别撤销时间放宽到2020年
根据《实施方案》对清理办事机构下的“通牒”,12月1日前将完成保留、撤销和整合。由此可知,上榜撤销名单的66个市(州)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将在12月前迎来“大限”。
但值得一提的是,名单中个别办事机构的撤销时限有特例,如阆中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备注着“2020年撤销”。
除撤销外,按照“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保留1个办事机构”等整合原则,共有13个办事机构进行了整合。例如安县投资促进局驻上海(江苏)招商引资办事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上海招商办事处整合到绵阳市投资促进局上海分局;广元市投资促进局天津分局整合到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眉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经济合作局仁寿分局整合到眉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经济合作局。
员工可转岗交流或自主创业
“驻蓉办”等精简过后,原有工作人员和国有资产等的处置备受关注。根据通知,人员安置将以“自我消化”为主,“通过转岗交流、自主创业、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妥善安置好有关人员”。
被撤销办事机构的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要通过委托拍卖、出售、转让等方式公开处置。
据了解,过去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接待服务、争取项目和资金等。今后保留机构的职能将向促进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转变。同时,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实体脱钩,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