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更“助村”

26.04.2018  17:55

 

        (记者 刘佳)为决战决胜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攻坚工作,南江县按照由上而下、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精准选派的原则,统筹全县干部组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520余支,选派驻村干部3600余名,并对驻村工作队队长进行集中培训,目前驻村工作人员已全部到村开展工作。
    在驻村时间上,南江县坚持脱产驻村,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县级部门选派的驻村干部每月在村时间上不少于25天,出勤考核由乡镇纪委负责。在驻村管理上,要求乡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提请解决的脱贫攻坚相关问题,在3天以内必须研究解决;乡镇党委书记每月调阅1次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日志,乡镇纪委书记每月查核1次驻村工作队副队长、队员驻村工作日志,驻村工作队队长每月将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向县级挂联领导、乡镇党委、派出单位以清单的形式书面报告1次。在激励考核上,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实行单列考核,优秀等次按15%-20%确定。在问责惩处上,明确了驻村工作队、乡镇党委、派出单位问责情形及处理措施。实行驻村人员“召回”制,被“召回”的驻村干部取消当年绩效目标奖,三年内不得提拔;派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单位副职或主要负责人顶替驻村,当年年度考核降低一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