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纵火嫌疑人首次出庭

08.01.2014  14:29

1月6日,在美国旧金山,美国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戴维·约翰逊(中)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情况。新华社发

原标题 纵火嫌疑人首次出庭持有美国绿卡被控纵火和损坏外国政府财

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6日说,1日晚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纵火案嫌疑人向警方自首,现已被捕。这名39岁的嫌疑人当天首次出庭,被控纵火和损坏外国政府财产。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戴维·约翰逊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案发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不过,调查人员迄今认为,这起纵火案为刑事犯罪,与恐怖主义、政治或民权等无关。

嫌疑人打电话自首

美国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6日向媒体通报,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纵火案嫌疑人落网。

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戴维·约翰逊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嫌疑人有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本月3日,即纵火案发生两天后,这名男子在旧金山以南大约16公里处的戴利城拨打911报警电话,用中文向警方“自首”,随后由警方移交联邦执法机构。

美方当晚通过内部渠道向中方通报嫌疑人落网消息。

称犯案前“听到声音

联邦调查局探员迈克尔·埃尔德里奇说,逮捕嫌疑人时,执法人员告诉他有权保持沉默。不过,嫌疑人没有保持沉默,而是说“听到声音”“讲的是中文”等,故而前往总领馆纵火。对这一说法,递交法庭的宣誓证词没有进一步解释或说明。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问及嫌疑人是否有犯罪前科,旧金山警察局局长格雷格·苏尔不予回答。

1日发生的纵火案致使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大门严重损毁,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主导侦破的美国联邦调查局2日认定,这是一起蓄意纵火事件。

□调查

无关恐怖主义、政治或民权

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约翰逊说,嫌疑人涉嫌触犯两项美国联邦法律,即纵火和损坏外国政府财产。

约翰逊说,案发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不过,调查人员迄今认为,这起纵火案为刑事犯罪,与恐怖主义、政治或民权等无关。

加利福尼亚州州议会华裔参议员余胤良当天就嫌疑人落网散发一份声明,强调旧金山是一座国际城市,“我们的社区不能容忍亦不会容忍(纵火)这种暴力行为”。

□反应

中方要求美依法严惩肇事者

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新闻发言人6日发表谈话,称中方注意到美方为处置此次纵火事件所作努力,要求美方依法严惩肇事者。中方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审理后续进展,并要求美方认真吸取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中国外交、领事人员和机构的安全和尊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披露

嫌犯长发身材瘦削

联邦调查局在一份4页长的宣誓证词中说,嫌疑人接受联邦调查局探员讯问时说,他在总领馆邻近的一处加油站购得作案所用汽油。

按他说法,买得汽油后,他开车来到总领馆,在大门前放下两个装满汽油的容器,随后泼洒。他想用护照引燃,未能成功,改用打火机。事后,他驾车逃离现场。

依据领馆监控录像,一名男子走下货车,拿出两桶汽油,泼洒并引燃。

联邦调查局6日说,调查人员在领馆街对面的一处小区内找到了这辆据信出现在监控录像中的小型货车。

总领馆监视录像记录了该男子的外貌特征,留长发,身材瘦削,戴眼镜,穿深蓝色外套或套头衫及长裤。

美联社报道,调查人员没有在货车上发现爆炸物。不过,他们拒绝说明更多情况。

本版据新华社钟欣

□律师解读

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纵火案嫌疑人确认落网,案件审理等后续问题接踵而至。案子要多久才能结案?如果罪名成立,罪犯是在美国服刑吗?出狱后绿卡会被吊销吗?会被驱逐出境吗?以后还能入境美国吗?记者连线美国联邦出庭律师张军对此进行解读。

1

审多久

最快要6个月到1年

张军说,嫌疑人刚“过堂”,整个审理过程最快也要6个月到1年。如果被证实嫌疑人有精神方面的问题,那么结案时间将不得不延长,何时能结案是未知数。

张军解读,从法庭文件表述看,这个案件是由美国政府控告嫌疑人。

就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嫌疑人“自首”且证据明确,对政府打赢官司比较有利。

2

判几年

看是否有犯罪前科

张军说,按照这类案件的惯例,纵火罪刑期不太长。

嫌疑人如果没有前科,那么最多被判入狱3到5年;如果有前科或还在假释期间,那么罪刑会加长,甚至到10年或更长。

张军说,这个案子属于联邦案件,如果联邦罪名成立,而且刑期超过1年,就被认定是联邦重罪。

按照美国法律,外国移民如果获判联邦罪且刑期超过1年,将被吊销绿卡并被驱逐出境。

被吊销绿卡、驱逐出境的人原则上今后申请普通美国签证都会很困难,更别提绿卡。

但是,张军也说,如果被驱逐的人与美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妻儿都在美国,那么美国政府会先考察其是否有悔过之意,也存在重新颁发入境签证的可能。只是,这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记者手记

联邦政府公诉案无“头像

等待发布会开始期间,一名女记者向一名男记者嘀咕:“我听说,华人圈星期五(3日)就知道(嫌疑人落网)了,为什么?

确实,对在场华人媒体记者而言,嫌疑人落网不是新闻,嫌疑人究竟是谁才是新闻。

新闻发布会在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所在大楼一层门厅内举行,紧邻出口,空旷嘈杂,记者一度听到一种说法,称嫌疑人是美国公民。

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后续提供新闻稿不包含国籍信息。

多方查询,几番核实,确认嫌疑人有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即所谓绿卡。

依照常规,一旦定罪,嫌疑人面临一种可能:美国政府吊销绿卡。

现场,没有人索取嫌疑人“头像”。一名华人记者解释,但凡联邦政府公诉案,与地方政府公诉案不同,执法部门一般不提供嫌疑人“头像”。

音译让媒体记者颇费周折

约翰逊以及调查局新闻稿列出嫌疑人姓名为Yan Feng,明显是汉语拼音,依照英文书写顺序Feng是姓氏,Yan是名。

一些华人媒体记者颇费“周折”,商讨怎样让英文向中文“转换”……

商讨结果是,Feng和Yan是读音,分别对应多个汉字,与其“音译”,极可能“张冠李戴”,不如“原样照录”。

6日下午,向总领馆核实是否掌握中文姓名,答复是“没有”。

新闻报道原则,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有理由把疑问、猜测以至差错交给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