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先赔每位乘客5万美元 赔款总额或达15亿美元
这张由澳大利亚国防部提供的照片显示,4月29日,参与搜寻马航客机MH370航班的多国军人和军机在澳大利亚珀斯附近的皮尔斯空军基地合影。 新华社5月4日发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4日报道,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表示,家属援助中心代表已经接触MH370失踪客机乘客的家属,以展开先期赔偿付款程序。
赔款总额或达15亿美元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3日发布声明称,马航家属支持中心代表已与马航失踪航班MH370乘客直系近亲家属联系,在其返乡之后,向每位乘客的直系近亲属预先付款5万美元,这笔款额不影响家属后面依法索赔的权利,并将计入最终赔偿金。
声明说,所有赔偿事宜都将保密。马航也强调,出于对乘客家属悲伤情绪的尊重,他们将不公开讨论任何赔偿细节。
马航之前已经向227名乘客的家属发出5000美元慰问金。专家指马航在此次事件的赔偿总额,可能高达15亿美元,相当马航去年收入的三成。
“这笔赔款是考虑到家属当下的经济需求,展现了马航方面的善意”,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毕文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赔偿要举证,而这笔赔款是在没有举证的情况下先赔付”。
目前还无法正式启动索赔程序
来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的11名律师组建了“MH370乘客家属索赔谈判律师团”,该团副团长、律师臧洪亮表示,“先行付款是为了应对索赔权利人迫切的经济需要,并可从随后支付的损害赔偿金中抵扣。先行付款不构成承运人对其责任的认定”。
谈判律师团关注着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最新发表的声明,声明将使用了55天的“失踪”一词改为“失踪”,却并不意味着乘客家属可以启动索赔。臧洪亮说,根据国际空难事故处理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乘客家属正式启动索赔程序一般有两个时间节点,其一是正式宣布客机失事,其二是公布最终调查结果或事故责任报告。
毕文胜提醒,鉴于马来西亚和中国都是1999年蒙特利尔《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的当事国,根据该公约,诉讼时效是从航空器应当到达之日即2014年3月8日开始的两年之内,如果乘客家属未在2016年3月7日之前提起诉讼,将丧失索赔权利。此外,各国的民事诉讼法对提交证据期限也有不同规定。
乘客家属可以先着手收集证据
谈及家属该着手收集哪些证据,“首先确立近亲属的范围,证明与乘客的关系,以及证明在委托谈判上近亲属形成了一致的意见”,毕文胜说,“还有乘客年龄、收入情况、纳税情况等,都需要进行公证。”
他进一步解释,如果乘客家属要向飞机制造商波音公司提起诉讼,就必须举证其设计缺陷或产品质量问题。如果家属要为乘客争取其他合法权利,比如工伤,也需要相应举证。
本文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