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官方:向游客征收旅游税或延至8月实施

27.06.2017  14:32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马来西亚旅游部原本宣布7月1日开始向游客征收酒店旅游税,引起沙巴与砂拉越政府及旅游业者反弹。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26日证实,这项措施将展延至8月1日才实施。

  纳兹里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表示:“我们原本计划7月1日开征此税,但现在还没准备好,所以暂时挪后至8月1日。当然,这也只是我们的目标,是否顺利落实还得看关税局的准备工作。

  他说,根据调整后的新措施,马来西亚公民入住3星级及以下酒店将无需缴交旅游税,但所有外国游客无论住在任何等级的酒店,都必须缴交旅游税。

  旅游税收分四个等级

  纳兹里指出,即将落实的旅游税收分四个等级,5星级酒店将征收每晚20令吉(约合人民币31.9元)、4星级收10令吉、3星级收5令吉、2星级及以下的酒店收2.50令吉。

  砂拉越首席部长阿邦佐哈里昨天表示,砂拉越将与沙巴一起拟定旅游税备忘录并与联邦政府探讨旅游税事宜。他们将要求所征收的旅游税必须平均分配给砂拉越、沙巴及西马。砂拉越政府也将直接收取旅游税而非透过其他联邦机构或部门征收。

  阿邦佐哈里强调说,管理旅游业是州政府的权限。

  “我们都知道征税是联邦政府的权限,但旅游业是各州的权限。这是砂拉越政府坚持把所征收的旅游税平均分配给砂拉越的原因。

  他也重申旅游税绝对不适合在7月1日仓促落实,因为仍有许多细节需要深入研究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