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家企业88个型号“电马儿” 有望入选第二批可上牌目录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凡未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成都市销售,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登记上牌,并禁止上路行驶。
12月25日,成都市工商局市场处、执法局和消协相关负责人做客川报全媒体集群四川在线“民生直通车”视频访谈栏目, 就电动车销售有关问题接受网友的提问。该局市场处副处长郭利福表示,继17个厂家3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第一批产品《目录》管理后,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审核确认26家企业88个型号的产品,若审核通过,将在《条例》实施后,正式纳入全成都市第二批《目录》管理。“之后,成都市还将陆续审核企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并适时向外公布。”
最关心:如何买到可上牌的电动车?
不少网友关心“在哪里可以买到可以上路的电动车?购买了非目录上的电动自行车能否到指定地方以旧换新?”
郭利福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店堂内的公示、告示、查看《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目录产品证书》等了解所购产品是否纳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不管消费者购买的是何种情形的非目录上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条例》规定,都可以要求销售单位退换货,如果销售单位拒绝退换货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成都市消协投诉部主任练红建提醒,购买电动车前,建议消费者先做点功课。通过质监、公安、工商、经信等政府部门网站事先查看已公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在销售现场应查验经营者《营业执照》;查看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的《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目录产品证书》复印件、产品目录等;在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时,应索取正规购车发票和所购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必要时,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凭证中采取注明的方式承诺其所售产品已纳入《目录》,符合本市登记上牌条件,以方便退换货。
最担心:买了超标车咋办?
还有网友咨询,不在目录上的车贴个假商标,如果遇到这样的“假车”,该怎么办?
对此,成都市工商局执法局工作人员杨飞表示,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工商部门经调查核实属于假冒电动自行车的,将依法对销售单位予以查处,同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单位退换货,如果销售单位拒绝退换货的,工商部门也将依法处理。
“如消费者因经营者未现场公示产品《目录》,或被经营者采取伪造相关资质证明、利用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导致车辆无法上牌的,可要求经营者退(换)货,遭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请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或者请求当地消协予以调解。对举报经营者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的,一经查实,还将根据相关规定由工商部门给予举报者最高1000元的奖励。”杨飞说。
最好奇:超标“电马儿”将远销外地?
有网友好奇,对于超标的电马儿,不少商家可能会在相关部门回收前会打折出售,那么外地人购买后在非成都区域内使用,行不行?
“1月1日以前,商家将超标电马儿销售给外地人用于非成都区域内使用,原则上是可以的。”郭利福表示,但《条例》正式实施后,成都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库存在店铺内的超标车,不管购买人向其购买后是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都是不能销售的,否者,工商部门一旦发现并查实,将对销售者予以查处。“有库存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单位,可以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前,通过向厂家退换货、厂家回购、运往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地区进行销售等多种方式或途径解决库存超标车。”郭利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