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辱国议员上诉终审法院 法律人士称其必败

29.12.2016  13:34
“港独”分子梁颂恒、游蕙祯 - News.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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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颂恒、游蕙祯/资料图 - News.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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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香港被取消资格两议员正式上诉终审法院 法律人士:上诉必败

  12月28日,在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失去立法会议员资格后,辱国议员、“青年新政”的成员梁颂恒及游蕙祯在上诉限期最后一日就宣誓司法复核案上诉终审法院。

  据大公网12月29日报道,梁、游两人此次上诉的主要内容是指,行政长官不应亲自提出诉讼,同时人大释法内容无追溯力,两人的宣誓不应受释法内容影响。不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梁、游上诉状的法律争议是强行堆砌,成功上诉的机会是“”。

港独”分子梁颂恒、游蕙祯

  梁颂恒、游蕙祯10月份在立法会宣誓时播“”辱国,最终在特首与律政司司长提出司法覆核下,原讼法庭及上诉庭先后都裁定梁、游两人宣誓无效,两人失去议员资格。梁、游两人沉寂一时,至28日突然公布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然而,两人未有现身法庭,仅交由律师代表处理申请手续。据悉,游蕙祯的终院上诉申请于28日早上呈交法庭,而梁颂恒的上诉申请则在下午呈交法庭。事后亦无会见传媒。

  两人的上诉入禀状内容大同小异,上诉争议内容可分为四点。其一是,针对行政长官是否有权提出司法覆核;其二是要求上诉庭厘清,在本年11月7日人大释法的内容是否具追溯力;其三是,两人认为立法会在处理内部事务时,包括处理宣誓等事宜应有“绝对权力”。在不干预原则上,法庭不应干扰立法会内部事务;其四,针对《宣誓及声明条例》内容,两人认为《条例》无订明宣誓时应有的行为态度和真诚度,因此两人不应被质疑宣誓行为是否属于不庄严,同时不应因此被拒宣誓就等同自动失去议员资格。

  然而,本身是律师的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表示,梁、游上诉入禀状的四点所谓争议毫无法律基础。他解释,例如上诉状提到的所谓追溯力,只应用于法官判案对过往案件不影响,而人大释法只是将早已生效的法律的立法原意解释清楚,因此释法内容亦早已有效,追溯力之说没有讨论空间。简松年形容,梁、游的法律团队入禀状只写他们自己的歪理,所谓争议只是强行堆砌而来。他分析指,二人的行为违法,就算原讼庭法官区庆祥判词亦早已表明“释不释法都一样”,加上人大释法将法律原意厘清,因此梁、游成功上诉的机会为“”。

   众筹仅获48万多元

  早前两人在上诉庭败诉后,曾透露如上诉至终院就需要预缴160万元的保证金。在本年11月梁、游两人以其政党青年新政之名,发起众筹计划以支付上诉所需的保证金及律师费,目标为500万元。按青年新政专页在12月23日公布的众筹进度,当时筹到约48.6万元捐款,莫说是500万元目标,就连160万元保证金亦未达到,或未必可在2017年1月前有足够款项缴付保证金,届时可能无法完成上诉申请。

  另据星岛日报报道,梁颂恒在接受查询时表示,他们现已筹得约50万元,相信160万的保证金只需于1月9日聆讯前缴交,现在尚有时间,会继续筹钱。但如何补回差额的一百多万元,梁颂恒尚未有其他计划。梁颂恒表示,终审法院或有机会酌情下调保证金,因为“未见过有人因为不够钱而不得上诉”。

梁颂恒

  梁颂恒接着表示,自己已另请代表律师,对方并非政治味浓厚的人物,希望在律师人选公布后能筹得更多款项。至于立法会追讨款项方面,他表示自己已去信表明不会归还,立法会亦只回应保留追究权利。

  但青年新政随后发声明表示,目前筹得约48万元已全数支付律师费,如要上诉至终院,必须于法院准许上诉申请后支付约160万元保证金,故他们仍在众筹,以求筹得足够保证金开庭。据了解,原在高等法院代表两人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及戴启思,到终审时会换上潘熙及李志喜。

   各界批两人毫无悔意

  大公网报道称,“23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批评梁、游二人毫无悔意,“愈踩愈深,上诉到终审法院先至死心”,注定要成为历史上的“可耻罪人”,认为他们背后可能同时有“港独”和“台独”人士撑腰,为二人“壮胆”。他认为,即使梁和游再提上诉,亦不会改变结果,“难道法庭会同意利用宣誓来侮辱全国同胞、搞分裂?

   辱国的“港独”议员

  10月12日,梁颂恒和游蕙祯在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时,在誓词中说粗口、“辱华”的语句。游蕙祯还展开 “宣独”的标语横幅。

  上述举动在香港引发民众激烈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初就基本法104条进行释法,批评“港独”破坏法治。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凡分裂国家、推行‘港独’者,直接违反中国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没有资格参选和担任基本法规定的公职”。

  此外,香港高等法院做出裁决,认为两人在10月12日宣誓已违反《基本法》与《宣誓及声明条例》。法庭颁布禁制令,禁止两人进出立法会,禁止两人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并禁止立法会主席再次为其做宣誓见证。

  除了上述两人外,港府亦对另外4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的宣誓问题提请司法复核,认为他们的就职宣誓无效。

  根据全国人大释法:“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相应公职的资格”。

  上述4名议员的案件预定将于明年2月审理。

  此前报道: 香港辱国前议员拒绝归还186万薪津 亦未还门卡

梁颂恒、游蕙祯/资料图

  据香港明报12月19日报道,香港立法会秘书处向“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追讨合计186万港元津贴的限期今日届满,但两人尚未全数按期归还款项。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至今天中午也未收到梁游二人的延期处理信件。

  梁颂恒此前曾对媒体表示,按照现在收到的法律意见,立法会没有理据追讨款项,暂不处理此事。

  此前梁颂恒、游蕙祯二人在在新一届香港立法会首次大会宣誓时辱国播“”,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取消议员资格。随后,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宣布全数追回梁颂恒、游蕙祯从10月1日起领取的议员酬金及预支营的运资金等,每人约需交回93万港元,共计186万港元。

  明报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梁游二人申领了3个月款项作营运开支,其中梁颂恒早前提交单据,显示其在10月、11月提交购物开支,包括5个iPhone、11部计算机,涉及30多万元;但游蕙祯在申领款项后仍未提交开支单据。

  梁君彦还指出,两人仍未归还立法会办事处房间钥匙及出入门卡,而房间钥匙要德国配制,如再配制一把要花费数百元。

  梁颂恒18日称,将去信立法会,要求待终审法院审结议员资格案件后才处理款项。但梁君彦表示,至今天(19日)中午,仍未收到相关信件;他称,事件涉及公帑,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如何追讨。据悉,行管会将于明年1月16日商讨处理办法。

  此前,有媒体询问梁、游已购买部分物资、可否退还物品时,梁君彦强调不接受退还已购物资,“全数收回(每人)93万,是钱来的”。

  12月14日上午,梁颂恒、游蕙祯于香港高等法院外向媒体宣布,决定就宣誓复核案上诉至终审法院。由于上诉需要高额讼费,两人均表示将继续众筹,目标仍是500万港元,暂筹得的44万余元已用来支付律师费,要在下月中旬前筹得160万元讼费保证金,才能提出上诉。记者问及立法会追讨款项事宜,梁颂恒则回答,按现在收到的法律意见,立法会并无理据,会看立法会下一步行动,故暂不处理。

  港媒还曾报道,梁游二人被撤销议员资格后搬出立法会后,在两人那间“互相打通”的办公室内遗下一地杂物,包括十几个酒瓶、零食、没吃完的快餐、毛公仔、游戏机PS4的纸盒等,还有希特勒《我的奋斗》一书。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