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支持人大常委会普选决定:合法合理合情

01.09.2014  15:02

  中新网9月1日电综合香港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31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香港多界别人士予以支持,不少团体、媒体发表声明、评论称,《决定》立牌指路,确立香港普选框架,吁港人以大局为重,珍惜机会。

   香港政界:《决定》凝聚共识 尊重主流民意

  香港《文汇报》文章称,香港各界指出,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香港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又符合香港作为一个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并充分尊重香港的主流民意取态,是“合法合理合情”的理想方案。

  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他形容,这是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认为香港民主应该依循“一步一脚印”的方式发展,按照香港基本法原则,视乎香港实际情况,选出“爱国爱港”的行政长官。

  全国政协常委余国春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一步厘清了香港基本法的有关条文,可令少数偏离香港基本法框架的讨论因此回归框架内续理性讨论。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雷添良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助定下香港政改的原则和框架,藉此消除争议,使余下时间可聚焦和朝正确方向落实普选安排。他表示会全力支持人大决定,并希望香港各界以大局为重,不要争拗,凝聚共识。

  该报另一篇文章称,香港多个主要政党及政团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表示支持,相信有关决定有利社会集中讨论和凝聚共识。民建联发表声明对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改问题的决定表示欢迎及支持;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表示,普选是民主向前踏前一大步,并促请反对派于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础上落实普选;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表示,经民联支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认为符合国家主权、发展利益、“一国两制”及香港的法律地位,并体现均衡参与及循序渐进的原则。

   香港商界:《决定》立牌指路 确立普选框架

  香港中通社文章称,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确立香港普选行政长官的法律框架,香港各商会对此表示支持,冀各界携手实现行政长官普选。

  香港中华总商会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确立香港普选行政长官的法律框架,为香港政制长远发展提供清晰方向。

  香港总商会也衷心希望香港能迈步向前,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香港总商会主席彭耀佳说,要如期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立法会要通过特区政府提出的修改议案,在行政长官同意经立法会通过的议案,并报呈全国人大常委会后,再获得批准,该会希望,3年后,香港人便可以首次尝试,亲自选出香港的特区领导人。

   香港民众普遍力挺《决定》 吁珍惜机会

  香港《大公报》随机采访了多位香港市民。何姓中学生说,市民以往在特首选举并没有投票权,如今却有普选,这是很难得的,我们应该珍惜这个机会;温姓商人称,香港有普选是政制的进步,政制改革应一步一步来,太快太急容易造成混乱。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前,香港九龙社团联会于本月公布的调查发现,市民普遍认同香港政制必须向前迈步,因此香港必须把握机会通过政改、落实普选,让特首和特区政府享有更高认受和问责性,强化管治权威。

   香港媒体:《决定》一锤定音 香港民主进入新里程

  香港《大公报》社论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定,是一个既充分照顾港人民主诉求、又完全符合国家当前发展利益的一个正确决策,是“一国两制”在实践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港人不仅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更要从国家整体发展高度行使好自己的权责。

  香港《星岛日报》社论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敲定香港普选特首的框架。香港在2017年可以普选特首,向港人提供了缔造香港民主发展历史的机会。中央基于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严防香港产生与中央对抗的特首。人大常委会奏完香港政改第二部曲,为日后普选特首的提名机制落下三重关卡。

  香港《文汇报》社论《人大决定一锤定音 港民主进入新里程》称,人大决定既是一项重大法律决定,也是一项重大政治决断,既体现了中央坚守普选须按基本法办事和特首人选须爱国爱港的普选底线,又表明了中央落实香港特首普选的坚定立场,有利于香港社会更好地凝聚共识,达成普选目标,走好香港政制发展的关键一步。

  文章称,在香港政制发展的每一个关键时刻,中央都为香港社会释疑解惑、立牌指路。香港在回归20年就可以实行一人一票选举特首,这种民主发展速度放在国际上都是极为罕见,反映中央对于推动香港普选的决心和诚意。

(原标题:香港各界支持人大常委会决定:立牌指路 珍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