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订“传媒代表”定义,直打“黄媒”“黑记”痛处
近日,香港警方向香港四个传媒机构发函表示,将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明确传媒代表须属于已在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登记的传媒机构,或属于国际认可及知名的各类非香港新闻机构。
消息一经发出,某些 “港独”上蹿下跳,叫嚣香港政府此举“损害新闻自由”。香港记者协会更是气急败坏,其主席杨健兴诬称警方破坏信任,大言不惭地要求港警取消修订。对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社交平台指出,此举并非打压新闻自由或筛选记者。警方使用特区政府新闻发布系统界定“传媒代表”,是为“传媒代表”在警队行动中提供特别安排,比如可进入封锁区内采访、可在特别位置摄影。
简单来说,这一修订的本意就是杜绝某些压根儿没有专业资质的“假记者”扰乱警方正常工作,也保障正规传媒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新闻报道。某些人越是跳脚,越证明其心里有鬼。就拿香港记协来说,“传媒代表”的定义一旦修改,就意味着这个接受美国NGO基金资助的组织,再也没有了“滥发记者证”的权力。事实上,早有香港知名媒体人曝光,只要向香港记协交纳约150港元(学生只需20港元),然后填表交照片,就可以获得“记者证”。除此之外,因“权力层”与叛国乱港分子黎智英的“壹传媒”渊源颇深,香港记协一度有“壹传媒记者协会”的称号。在去年“修例风波”中,他们不仅鼓动媒体制造假新闻,极尽所能栽赃丑化警队,还屡屡为“假记者”助威,任其为虎作伥。难怪众多香港传媒界人士发声:“记协不代表我”。这样的协会及其言论,岂有公信力可言?
再看某些香港“黑记”,其本质就是披着职业外衣的暴徒。“修例风波”以来,这些人手持假证、穿上马甲,就敢自称记者大摇大摆参与各类非法集结,甚至身藏利器威胁普通香港市民的安全。他们继承了西方媒体炒作、抹黑的手段,屡屡罔顾事实,恶意剪辑视频、伪造照片,让香港警察蒙受“攻击良民”的冤屈骂名;还频频在政府举行媒体见面会时搅乱秩序,更有甚者对林郑月娥口出恶语“你什么时候会死?”任由这群毫无职业素养、道德底线的人颠倒黑白、危害社会,简直是新闻界之耻。
记协作妖、“黄媒”猖獗、“黑记”横行,一度成为香港社会产生种种问题的重要原因。媒体是社会公器,新闻舆论是传递主流价值、反映事实真相、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长远发展的重要抓手。很长一段时间来,香港部分媒体被西方势力渗透、收买、控制,充当“反中乱港”马前卒。而偏颇虚假的“毒信息”大行其道,“耳濡目染”之下,不少香港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难免被污染。长此以往,社会共同价值根基也会被侵蚀,对立撕裂、仇恨丛生也就难以避免。
是时候对香港假记者泛滥的风气说“不”了。如今,重新定义“传媒代表”走出了拨乱反正的第一步,接下来香港各界仍需共同努力,以切实的法律制度为新闻行业把关。扯下“言论自由”的遮羞布,重建良好的媒体和舆论生态,才能让香港社会有更多健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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