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香港依据基本法享有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28.06.2014  01:03

  新华网香港6月27日电(记者颜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发言人27日表示,香港依据基本法享有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国务院最近发布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白皮书并非干预香港法治。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基本法为香港的司法制度提供稳固的宪制依据。根据基本法第二条及第十九条,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基本法第四章第四节(第八十条至九十六条)就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作详细表述。当中第八十五条更清楚指出,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发言人表示,法治是香港特区赖以成功的基石,也是大众珍惜的核心价值之一。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法治和司法独立,而律政司一直视维护法治和捍卫司法独立为首要任务。律政司司长及全体人员往后会继续致力履行此宪制责任。

  发言人表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最近发表的白皮书,旨在有系统地阐述及总结“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落实的情况,而非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独立或法治。事实上,白皮书内多处指出,香港特区拥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的法律制度必定会一如以往继续有效地保障市民各方面的权利。